合同上面写着,如果辞职要提前30天申请离职,并获得领导同意批准才能走,我已在合同上面签了字

如果我以后没得到公司同意走的话
就要交培训费,请问公司这样合法吗?
是不是如合同所写 必须要经过公司同意?

辞职不一定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

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承担。

扩展资料:

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

辞职一般有三种情形:

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

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

二是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三是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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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11-30
转正之后辞职,是要提前一个月,但没说必须要得到公司同意,不同意,时间到了也可以走,没有理由克扣你钱。培训费的问题,看合同怎么约定的,是要工作满多久还是怎样
第2个回答  2018-11-30
如果有过付费培训,在合同期内要解除用工方可以要求你赔付,反之不可以
第3个回答  2018-11-30
不合法,提前30天申请,到时间就应该放行,再收费就不合理,这样可到劳动部门反映,最主要是留有相关证据。如果公司辞退你,还要给你多一个月工资补偿。
第4个回答  2018-12-01
辞职是通知单位,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辞职,到期就可以离职
单位规定不能违法
如果单位提供专项培训并且约定服务期,服务期内辞职需要赔偿单位剩余服务期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