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如题所述

婚前财产

当事人要准备好以下几种材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薄,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已婚也可补办)。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能证明财产属性的证明等。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公证效力

一切公证行为都产生证据上的效力。

①任何法律行为和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事实经过公证证明,国家证明它的真实性、合法性,即产生法律上的证据效力。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中,如果在收集、调查证据时涉及某项文书,而这项文书也经公证证明,即应确认其效力,可以直接采证。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

②依照法律必须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则公证证明就成为这些法律行为生效的必要条件。法律对于不同的法律行为有不同的形式要求,包括口头、书面及公证证明,取决于该法律行为所产生(或变更、消灭)的法律关系的重要性、复杂性和它对于第三者的作用。

虽未为法律规定而当事人自行协议公证证明作为双方法律行为必要的形式条件之一的,这一法律行为也必须公证证明方能成立。

③债权文书,如债权人和债务人对权利义务关系没有争议、并经公证证明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当债务人拒不履行时,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不需要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作出裁判。

扩展资料:

中国公证机关办理下列公证行为:

①证明合同(契约)、委托、遗嘱等法律行为。

②证明法律行为以外的法律文书:一切在法律上有效的文书均可公证证明,书面形式的法律行为也是法律文书。

③证明法律事实:凡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事实均可公证证明。法律事实分行为和事件两类:行为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事件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公证证明法律事实主要是证明法律事件,指的是事实的发生与人们意志无关但可引起一定法律后果的事件,如死亡。

④证明非争议性事实:某些事实并不一定发生法律后果,但为避免日后可能发生争议,亦得公证证明。如证明某人的住所地或居所地,证明亲属关系。

⑤对于追偿债款、物品的文书,认为无疑义的,在该文书上证明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⑥证据保全:在当事人提起诉讼之前,出现了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当事人为准备将来进行诉讼的需要,可以申请公证处采取措施,保全证据。

⑦保管遗嘱、保管文件。

⑧办理与公证行为有关的辅助性工作,代当事人起草申请公证的文书。

⑨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和国际惯例办理其他公证行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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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0-27
根据司法部《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代理人须提交代理权资格的证明;(3)需公证的文书;(4)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5)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具体事项分列如下: 1. 出生公证,办理出生公证须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申请人的医院出生证明、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出生证明,证明应详列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出生地点(具体到市、县)及父母姓名(父母已故的要注明); (3)申请人的近期大一寸照片三张; (4)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居民身份证。 2. 亲属关系公证,办理亲属关系公证须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证明应详列申请人的关系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现住址以及他们之间是何种亲属关系等; (3)关系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的复印件; (4)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居民身份证。 3. 婚姻状况公证,办理婚姻状况公证须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已婚的需提供结婚证书;未婚的须提供单位人事部门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未婚证明;离婚的须提供离婚证书或法院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书;丧偶的须提供配偶的死亡证明及单位人事部门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丧偶后有(无)再婚证明; (3)申请人的双人合影照片三张或单人大一寸照片各三张; (4)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居民身份证。 4. 学历(学位)公证,办理学历(学位)公证须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申请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居民身份证。 5. 经历公证,办理经历公证须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证明应详列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什么单位从事何种工作或担任何种职务。有职称的应提供职称证书,如工程师证、厨师证、教师证等; (3)申请人的近期大一寸照片三张 (4)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居民身份证。 6. 有(无)受过刑事制裁公证,办理有(无)受过刑事制裁公证须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申请人所在单位保卫部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公安局派出所或广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十一处)出具的有关证明;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居民身份证。 (二) 国内民事类公证及应提供的材料: 国内民事公证主要包括继承权公证、遗嘱(遗赠)公证、赠与公证、民事协议类公证(包括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及析产协议公证)及委托书公证等。 1. 继承权公证,办理继承权公证,继承人应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等;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国外或港澳台地区的委托书应经当地公证机关或司法部授权的机构、人员公证证明并办理外交认证;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死亡证明一般由公安部门或被继承人死亡时所在的医院出具;被继承人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死亡的,死亡证明应经当地公证机关或司法部授权的机构、人员公证证明并办理外交认证; (3)被继承人的遗产凭证,如房屋所有权证书、存款凭证、股票等;遗产在香港 的,须提供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或香港遗产税署出具的遗产清单; (4)合法继承人情况的证明。该证明材料由当事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出具。证明须详列全部合法继承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时间、住址及他们与被继承人的关系;继承人已经死亡的,要写明死亡时间、地点,并提供死亡证明及其与妻子子女关系的证明。上述证明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的,应经当地公证机关或司法部授权的机构、人员公证证明并办理外交认证; (5)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声明书。声明人居住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的,声明书应经当地公证机关或司法部授权的机构、人员公证证明并办理外交认证; (6)被继承人如立有遗嘱的,应提交遗嘱原件。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所立的遗嘱,须经当地遗嘱检验部门检定或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办理外交认证。 2. 遗嘱、遗赠公证,办理遗嘱、遗赠公证,当事人应提供的材料: (1)立遗嘱(遗赠)人及遗嘱(遗赠)受益人的身份证明。例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等;如果是遗赠,而遗赠受益人是法人的,则应提供法人营业执照; (2)遗嘱(遗赠)所处分的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如:房屋所有权证、存折、股票等; (3)草拟的遗嘱。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亲笔书写,如本人不会书写或书写有困难的,可由公证员代书,立遗嘱人在上面签名、盖章; (4)亲属关系证明。立遗嘱人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证明应记载立遗嘱人的婚姻状况及生育子女状况等。 3. 赠与公证,办理赠与合同公证,赠与方、受赠方应提交以下材料: (1)赠与方应提交的材料; a.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身份证明; b.赠与方的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未婚的提供未婚证明; c.赠与财产的产权证明:如房屋应提交房屋产权证,其他财产应提交相应的产权凭证; d.赠与财产为共有的,须取得其他共有人的一致同意方可赠与。 (2)受赠方应提交的材料: a.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身份证明; b.受赠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代理人代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c.受赠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其代理人应提交有监护权的证明。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88条的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4. 婚前财产协议公证,办理婚前财产协议公证,当事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1)双方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等身份证明; (2)申请人经协商一致达成的协议书; (3)相关的产权证明,如:房屋产权证、存折、股票等; (4)申请人的未婚证明,证明由申请人单位人事部门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 5. 析产协议公证,办理析产协议公证,当事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等身份证明; (2)析产协议书; (3)被分割的共有财产的产权证明(房屋产权证书及房屋共有权证书)。 6. 委托书公证 委托书公证包括:委托办理继承手续、委托管理、处分房屋、委托诉讼等种类;但是,遗嘱、遗赠扶养协议、赠与、认领亲子、收养、解除收养、委托、声明书、生存及其他与当事人的人身有密切关系的公证事项,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办理委托书公证,当事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个人的提交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法人单位提交单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 (2)授权委托书的正文。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民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有无转委托权等,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3)委托授权的法律依据。如:委托代理人办理管理、处分房屋的,须提供房屋产权证书;委托诉讼的,须提交涉及诉讼的合同(协议)或法院的立案通知书。 (三) 国内经济类公证及应提供的材料。 国内经济类公证包括经济合同公证、借款及金融公证、技术合同公证及提存公证、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证据保全公证等。 1. 抵押贷款(担保)合同公证,办理抵押贷款(担保)合同公证应提交以下材料: (1) 贷款方应提交的材料: a.法人营业执照(经年审)原件; b.《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原件; 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及身份证; d.代理人代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2) 借款方应提交的材料: a.个人借款的应提供个人身份证、户口簿、护照等其他身份证明。 b.企业借款的应提供以下材料: (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年审)原件; (b)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 (c)代理人代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d)借款方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合作、外资企业的,应提供公司的章程、成立协议及同意借款的董事会决议。 (3) 抵押方应提交的材料: a.抵押方为个人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a)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身份证明; (b)已婚的提供结婚证明,并取得配偶的同意;未婚的提供未婚证明; (c)以房屋抵押的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房屋为共有的,须取得其他共有人的一致同意; (d)抵押物评估报告; (e)抵押物清单。 b. 抵押方为企业的应提供以下材料: (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年审)原件; (b)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 (c)代理人代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d)抵押物产权证明。以房屋抵押的,需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 以其他财产抵押的,需提供相应的产权凭证; (e)抵押物为共有的,需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该项抵押需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提交主管部门批文; (f)抵押物评估报告或抵押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其价值的书面证明; (g)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合作、外资企业以其房地产或其他财产抵押的,需提供公司的章程、成立协议及同意抵押的董事会决议; (h)抵押物清单。 (4) 保证方应提供的材料: a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年审)原件; b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 c 代理人代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d 保证方为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合作、外资企业的,需提供公司的章程、成立协议及同意担保的董事会决议。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借款方、贷款方、担保方在办理抵押贷款(担保)合同公证后,需到抵押物所在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或其他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方可生效。 2. 提存公证,办理提存公证当事人应提交的材料: (1)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个人的提交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法人单位提交单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代理人代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 (2) 合同(协议)、担保书、赠与书、司法文书、行政决定等据以履行义务的依据; (3) 提存受领人姓名(名称)、地址、邮编、联系电话; (4) 提存标的物的种类、质量、数量、价值的明细表; (5) 有关证明材料。 3. 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办理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的材料: (1)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个人的提交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法人单位提交单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代理人代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 (2) 需要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如还款协议、借据、有给付内容的合同等; (3) 有关经济担保的文件,如:抵押协议、担保书等; (4) 其他有关材料,如借款人未按期归还借款的证明,当事人履行合同的情况证明等。 4. 证据保全公证,办理证据保全公证,当事人应提供以下材料: (1)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个人的提交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法人单位提交单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代理人代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 (2) 需要保全的证据,以及能够证明该证据可能灭失和当事人与灭失事实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文件、资料; (3) 申请保全的证据是物证的,须提交物证样品或所有权证明或其它能够说明申请办理办理保全证据公证的有关证件; (4) 需要保全证人证言的,证人应亲自到场,并提交证人身份证明; (5) 应当提交的其它文件、材料。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06-27

办理公证需要哪些材料首先需要了解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以及申请公证的文书的名称;

具体办理公证需要哪些材料可依据以下参考: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申请公证的文书;

(三)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

(四)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第3个回答  2017-11-29

根据司法部《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八条条规定,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遗嘱公证需给的材料:

1、继承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2、委托他人申请的,应提交有效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或委托公证书;
3、被继承遗产的财产证明;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5、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需提交死亡证明;
6、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

办理赠与合同公证应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1、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件。
2、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居民户口簿》,集体户籍的当事人提供《常住人口登记卡》本人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
3、赠与人的《婚姻状况证明》(①已婚,提供结婚证;②未婚,提供户籍地婚姻登记处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③离婚后未再婚,提供离婚证明、户籍地婚姻登记处出具的自离婚之日至今“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④丧偶后未再婚,提供结婚证、配偶死亡证明、户籍地婚姻登记处出具的自配偶死亡之日至今“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提交《婚姻状况证明》,是为了证明赠与人处分的财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人是否有权独立处分该财产。赠与人要如实按公证员要求提供。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配偶也要到场办理公证。
4、赠与财产凭证原件。如:房产证、存折、存单,银行卡、基金股票账户证明、车辆登记证、行驶证等。
5、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办理受赠书公证时应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1、受赠人的《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件。
2、受赠人的《居民户口簿》,集体户籍的当事人提供《常住人口登记卡》本人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
3、赠与公证书原件。
4、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应提供证明材料:

1、买卖双方的身份证明(法人为营业执照、自然人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2、房屋买卖合同;
3、房屋所有权证明;
4、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或委托公证书;
5、卖方是夫妻的应提交《结婚证》或《婚姻状况证明》;
6、房屋所有人出卖与他人共有的房屋,必须提交共有人同意的有效书面意见;
7、出卖已出租的房屋,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限的,应提交有效书面意见;
8、凡出售享受国家或企业事业补贴的私有房屋,应提交经房管机关或原补贴单位批准证明;

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应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1、协议人的《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件。
2、协议人的《居民户口簿》,集体户籍的当事人提供《常住人口登记卡》本人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
3、协议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如结婚证、离婚证。
4、财产凭证原件。如:房产证、存折、存单,银行卡、基金股票账户证明、车辆登记证、行驶证等。
5、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婚前财产公证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2、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3、双方进行公证的应提交财产约定协议书;
4、财产凭证;
5、办理婚前财产约定公证,当事人应亲自到公证处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夫妻财产协议公证应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1、协议人双方的《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件。
2、协议人双方的《居民户口簿》,集体户籍的当事人提供《常住人口登记卡》本人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
3、协议人双方的《婚姻状况证明》,如结婚证、离婚证。
4、财产凭证原件。如:房产证、存折、存单,银行卡、基金股票账户证明、车辆登记证、行驶证等。
5、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借款合同公证所需资料:

1、法人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其他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件。
(4)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前来,代理人应提交经公证的授权书和身份证件。
2、自然人
(1)有效《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件。
(2)《居民户口簿》,集体户籍的当事人提供《常住人口登记卡》本人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
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办理委托书公证需要的基本材料:
1、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件。
2、委托人的《居民户口簿》,集体户籍的当事人提供《常住人口登记卡》本人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
3、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委托书草稿及电子稿。
5、与委托内容相关的证明材料。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4个回答  2015-07-03
 1、 申办各类公证均需具备的证明材料
  户口簿、身份证、护照(出境日期及有效签证)或境外其他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书  2、 出生公证
  父母户口簿、身份证、出生证明书(由父母之一或了解当事人出生情况的长者填写)、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能反映父母子女关系的无需提供)、出生证/独生子女证;  3、 亲属关系公证
  亲属关系另一方的有效身份证件、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无需提供);
  4、婚姻状况公证
  结婚公证:《结婚证》、离婚公证:《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需同时提交法院的判决生效证明)/《调解书》 、未再婚公证:除提交上述离婚公证证明材料或配偶死亡证明(证明材料同死亡公证)外,还需提交未再婚证明 、未婚公证:未婚证明;
  5、未受刑事处分公证
  未受刑事处分证明;
  6、学历、学位、成绩、学时公证
  学历(含毕业/肄业/结业)证书、学位证书、在读/成绩/学时证明(均由所在学校出具)
  7、工作经历公证
  履历证明、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行政职务任命文件、劳动合同/聘用合同;
  8、死亡公证
  死亡证明(死亡所在医院或死亡时户籍所在区卫生防疫站出具);
  9、继承、赠与公证
  财产所有权凭证(《房地产权证》、存款证明等)、亲属关系证明(赠与公证无需提供);
  10、关于照片的使用
  申办出生、学历、工作经历公证,交两寸照片各三张、申办结婚公证,男女双方各交两寸照片三张、公证书到美国、台湾地区使用的,上述公证事项各交两寸照片四张、照片应同为黑白或彩色,增加一份副本,相应增加一张照片。
  有关专业名称、单位名称、境外姓名的专门译法请当事人(代办人)提供,并填写在本处的《外文翻译登记表》上,如不提供的,则照常规翻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