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报警,打人的人跑了

事情发生在本月23号夜里十一点多,我和我女朋友在家说话,声音大了点,吵到了隔壁。隔壁两个人就直接过来踹门并骂人,我听到踹门声音就开门问他们怎么了,开门之后依然是骂人,并且骂得比之前更难听,然后我也跟他们对骂,没想到会动手。接着这两个人就动手了,要冲进我家里打我,我正当防卫还手,把他们推到了外面打。我们三个在打的过程中邻居都来劝架,已经劝开了,我与对方有好几米的距离,对方两人还没有停下来,拿起酒瓶子往我身上丢,在丢的过程中有一个酒瓶的破口划伤了我的脚。受伤之后我就报警了,在拿起电话报警之前对方说要弄死我之类恐吓的话,我依然报了警。警察来了之后,了解情况之后说让我的亲属带我去医院,并要带走对方两人。然后我的亲属说可以协商,但是警察在没经过我这个当事人的同意,默许了我亲属的说法没有带走打人者。随后我在去医院之前,因打人者情绪很激动,而我朋友晚上一个人在家,所以我不放心,跟警察说要求把两人带走,警察又回头去看了一下,又被我的亲属拦下说可以协商,警察接着对着对讲机呼,说出警完毕,接着我去了医院警察也走了。我的亲属把地上的酒瓶碎屑都扫掉了,这算破坏现场吗?如果算,是否可认定他与对方是一伙的,他的说法不代表我的意见呢?在事发第三天,我们去派出所要求警察处理此事,派出所让我亲属告诉打人者明日上午去派出所,当天回来后我亲属已告知对方,对方也应答。到了第四天,准备去派出所的时候发现对方已不知去向。昨天,也就是第五天,对方委托他老乡和我协商,他老乡说他联系不到打人者本人,他代表打人者父母与我协商,我就我的伤情提出合理赔偿费用要求赔偿误工费与医疗费共3500元,我的右脚两处破口,两处缝针,伤情鉴定暂时没做。而对方父母只愿赔300元,这点钱都不够我的医疗费,我当然拒绝了这样的赔偿。今天已经是第六天,仍然没有看到人。我想请问专业人士,我这样的情况,我该去求助于谁?怎么样可以得到合理的赔偿?我需要做伤情鉴定吗?这次报警后出警的警察是否也有工作过失呢?我求助警察去找人的要求合理吗?那如果我起诉打人者呢?寻求专业人士帮我解答并留下联系方式,事情合理解决后必当酬谢。

按照你的说法来解析,第一,警方的确在执勤的过程中有违规行为,他们在没有跟当事人(你本人)调查和确定结果的情况下去作出去"小事化无“的态度,这个你可以到当地找律师起诉他们的,不过效果不佳。毕竟警方处理这种情况的案例都是这样的,高层都会偏帮着警方那边,所以不建议起诉。

第二,你亲属当时在没有经过你同意的情况下,代表你去确定结果(协商),是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的,但前提条件下你是没有意识了(昏了),但现实情况下,是相反,在你头脑清醒下,你的亲属是不能代表着你去说话和确定。这就是我想说第一点,警方在执勤的情况下犯了违规行为之一。

第三,由于当时作为当时人的你没有立刻指正你的亲属和警方的处理方式存在问题,而且你的亲属已将”证物“(即导致你受伤的玻璃瓶)清理了,你现在根本没有证据证明对方是因为玻璃瓶导致了你身体上受到伤害,再说事情已经经过了那么多天,哪怕你把打人者都捉到派出所报案都好,只要在没有证据证明对方真的有做过,你就根本上是空口说白话。

第四,警方在事发当天可能就是因为你们私下协商,没有落案的话,就更加不用多想了,对方愿意赔300元给你,就已经算你好运了。

总结,如果你还执着顽固的想去跟进这事情的话,根本就是“赔了夫人又折兵”根本无法为自己在这件事情上维权。哪怕你告到上中央都是同一个结果。除非你有证据,例如监控,证物,证人。追问

感谢你的讲解,当晚我是清醒的,我的亲属说协商的时候我也是听见了的,本来也想私了算了,可是对方两人情绪依然很激动,我跟警察说了要把人带走,警察还是没听我的,听了旁人,就没带走,而且对方两人都是喝了酒。关于物证,地上没有完全扫干净,是可以取证的,警察没有进行取证,认证也有,都是邻居,邻居都是看得见的,警察也没有进行认证的取证,连笔录都没做,这件事就这么了了吗?

追答

要是警方真的没有进行取证和作笔录的话,这件事就真的可以宣布结束了。案发现场过了那么多天,就算没有完全扫干净都好,都难以再次取证,其次就是邻居是否愿意帮你作证呢?毕竟人的本性都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再说,邻居真的帮你作证人都好,力度都是不够的,毕竟警方连最基本的笔录都没有做,意思即代表着派出所也没有将你当天的事情落案。警方只会将你的事情当作的玩笑处理,搞不好警方还会告你浪费警力资源。
除非当天执勤的那个警察愿意出面证明有此事发生过吧,不过为求自保,那个警察要是出面帮你证明的话,就是证明他自己在执勤过程中犯错?没那么白痴的警察吧,所以你也不用多想了。

追问

警察出警都有记录,我也报过警,派出所内部电话以及当天执勤警察的电话我也都有,出警询问记录也都有他们的录像,如果没有拿出录像也就意味着不正当出警。没有做笔录已经是警察错在先了,我作为受害人还受到警察如此的执勤,实在难服大众。所以我求助于大家,我该如何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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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9
首先,你去出警的派出所问一下,是否已经立案,如没立案要求其立案。要求公安机关对你的伤情进行鉴定。如是轻微伤,公安机关也应治安处罚加害者。你向警察提出抓人的要求是合理的,如果警察不立案要求其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你可以去公安局申请复议。
同时,你要保存好你就医的相关医疗费等票据,包括你的交通票据,起诉两个加害人赔偿你的损失。追问

你好,感谢你专业的帮助。我与警察交涉过,警察说我这不够成轻伤,不予以立案,说就算去鉴定连轻微伤可能也不算,那我就不明白,都缝了七针,两个伤口,这算什么伤。至于警察出面找人,警察告诉我说当晚是我的亲属提出协商,不带走人,既然我亲属说能解决这件事就让我去找我亲属解决,不管找人也好赔偿也好,也是叫我去找我亲属。警察这样做合理吗?

追答

我认为警察不抓人的行为不合理。首先,你亲属的意见并非你本人意见,其次,你和对方并未达成赔偿的一致意见。还有,公安机关至少应按治安处罚来抓人,已经报警,警察已出警,没有处理结果,当然不行。如公安机关不立案,要求其开具不立案通知书,到上级公安机关(公安局)申请复议。

追问

那我的伤情鉴定需要申请去做吗?开具不立案通知书申请复议后会怎样?当晚我说过要带走加害人,但警察没听我这个当事人的,我该如何处理?再次感谢您的回答与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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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8-12-20
😄咱们多差不多一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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