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开车撞了电瓶车,报了保险,交警让自己协商。对方不来协商,怎么取回被扣车辆?

自己全责,交警没有出具责任认定书,还有就是协商要不要自己赔钱,对方只是表皮擦伤,三责都买了,

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如果损失不是很严重,可以和对方协商处理,如果对方拒绝协商可以直接报交警去交警队处理,让交警依法处理就可以了。交警处理完毕,结束以后就可以取回自己的车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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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2-18
交警队扣留事故车辆的目的是为了检验、鉴定车辆性能,收集证据的需要,查明事故原因,在检验、鉴定结果作出之日起5日内,交警队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交警队应当在现场调查之日起10日内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在3日内分别送达双方当事人,事故认定书是保险公司理赔的重要证据。
见:《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
第五十八条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第六十五条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在制作后三日内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申请复核、调解和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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