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预售许可证需要哪些资料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办理预售许可证需要:1. 填写商品房预售申请表;2.营业执照(副本);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证(副本);4.开发企业的资质等级证书;5.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6.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其复印件应将宗地图红线部分用红笔标注);7.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8.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9. 施工进度计划(由施工单位提供、监理单位核实后一并盖章);10.按申请预售部分计算,已投入工资款占工程总投资的 25%以上的证明(由施工单位提供、监理单位核实后一并盖章)及由中介机构出具的财审结论(一份交市场科、一份交项目科);11.预售方案,包括;1,预售商品房简介2,市场分析及销售策略3,详细预售价格表12.预售商品房盖有“建设工程规划资料审核章”的建设工程总平面图(用红△标注预售部位和栋号)13.使用规定的预售合同示范文本和执行“两书”(《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承诺书;14.新建住宅小区和实行物业管理的商业、办公用房需提交由市物业管理办公室出具的物业管理方案备案通知书;15.已设定土地使用证等其他项权利的,还应提供他项权利证和抵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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