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报警后什么时候做伤情鉴定

如题所述

在现实生活中,难免发生口角,升级为肢体冲突的也不在少数。发生冲突后,多数的都选择报警,一般报警后,都要做法医鉴定来确定伤情,那到底我们什么时候做伤情鉴定合适呢?
一、轻微的损伤
对于一般的轻微的损伤,比如擦伤,挫伤,面部的划伤,是要在损伤消失以前做出鉴定的,这类的损伤,恢复比较快,恢复过后基本不遗留痕迹,对于此类的损伤,伤后即可做鉴定。对于一些有检查结果的轻微损伤,比如头皮下的血肿,如果做了CT,因为有客观的检查结果,对于时限没有严格的要求,可以在伤后全适的时间去做鉴定。
二、对于较重的损伤
对于骨折、缝合的创口,这类的损伤由于或者有CT或者遗留瘢痕,是可以择机做鉴定的,不会因为鉴定的时间影响鉴定的结果
三、对于影响功能的损伤
对于损伤后伴有神经损伤、肌腱损伤的,这类的损伤有时间会影响到肌体的功能,恢复时间比较长,一般要在治疗终结后三个月甚至更长时间来做鉴定。
四、一些特殊的损伤的鉴定
这里我们不得不提到的就是外伤性耳膜穿孔,外伤性耳膜穿孔在旧标准中规定是轻伤,在新标准做了修改,新标准规定外伤性耳膜穿孔6周不能愈合的是轻伤二级,如果有6周内愈合是轻微伤。所以这样的损伤如果经过检查在6周内愈合了,那就可以做鉴定,如果没有愈合,那就要等到6周以后再做鉴定。
还有特殊的肋骨骨折,由于肋骨多,位置相互重叠,在临床上也容易发生漏诊与误诊,随着肋骨重建技术的发展,大大提高了肋骨骨折的诊断的准确度。但是对一些疑难复杂的肋骨骨折,还是有必要再受伤后三周再复查CT,有时候也可以发现以前没有发现的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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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12-13
 首先,受害人应当及时报警,然后做法医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来决定打人者的法律责任。
  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并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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