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纯的工勤编制,是指行政部门在工勤岗位工作的工人,使用的编制,叫工勤编制。在事业单位工作的工人,使用的编制同样也是事业编制,事业单位虽然有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之分,但三者使用的编制都是一样的,都是事业编制。
行政部门的干部使用的是行政编制,身份是公务员身份。党群、人大、政协及党委机关部门都是一样的,干部使用的是行政编制,是参公身份。公检法司公务员使用的是政法专项编制,也是行政编制的一种。所有这些部门的工勤人员,使用的编制是工勤编制。在行政机关中,工勤岗位随着职能的转变,基本消失,尤其是公车改革之后,最后的工勤岗位也被取消。因此,行政机关的工勤人员,不能参公,不能提拔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工勤编制也随着现有工勤人员退休、调动等自然减员,随空随销。今后,将不会再有工勤编制这一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