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经费统计年鉴 2004~2007 急急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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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 国家统计局 财政部关于2002年全国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公告

  (2003年12月15日)

  〔全国教育经费情况〕2002年,全国教育经费为5480.03亿元,比上年的4637.66亿元增长18.16%。其中,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包括各级财政对教育的拨款、城乡教育费附加、企业办中小学支出以及校办产业减免税等项)为3491.40亿元,比上年的3057.01亿元增长14.21%。

  〔落实《教育法》规定的“三个增长”情况〕1.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预算内教育拨款(不包括城市教育费附加)为3114.24亿元,比上年的2582.38亿元增长20.60%。同年,全国财政收入为18904亿元,比上年增长15.36%,全国预算内教育拨款增长速度高于财政收入的增长速度5.24个百分点。

  2.各级教育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支出增长情况

  2002年全国普通小学、普通初中、普通高中、职业中学、普通高等学校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支出情况是:

  (1)全国普通小学生均预算内事业费支出为813.13元,比上年的645.28元增长26.01%,其中,农村普通小学生均预算内事业费支出为708.39元,比上年的550.96元增长28.57%。普通小学生均预算内事业费支出增长最快的是湖南省(50.48%)。

  (2)全国普通初中生均预算内事业费支出为960.51元,比上年的817.02元增长17.56%,其中,农村普通初中生均预算内事业费支出为795.84元,比上年的656.18元增长21.28%。普通初中生均预算内事业费支出增长最快的是湖南省(37.28%)。

  (3)全国普通高中生均预算内事业费支出为1565.25元,比上年的1471.12元增长6.40%。普通高中生均预算内事业费支出增长最快的是西藏自治区(25.66%)。

  (4)全国职业中学生均预算内事业费支出为1664.06元,比上年的1547.32元增长7.54%。职业中学生均预算内事业费支出增长最快的是吉林省(27.97%)。

  (5)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生均预算内事业费支出为6177.96元,比上年的6816.23元下降9.36%。普通高等学校生均预算内事业费支出增长最快的是贵州省(50.69%)。

  3.各级教育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增长情况

  2002年全国普通小学、普通初中、普通高中、职业中学和普通高等学校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情况是:

  (1)全国普通小学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为60.21元,比上年的45.18元增长33.27%,其中,农村普通小学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为42.73元,比上年的28.12元增长51.96%。普通小学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增长最快的是青海省(161.38%)。

  (2)全国普通初中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为104.21元,比上年的83.40元增长24.95%,其中,农村普通初中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为66.58元,比上年的44.95元增长48.12%。普通初中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增长最快的是广西壮族自治区(143.44%)。

  (3)全国普通高中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为231.79元,比上年的237.98元下降2.60%。普通高中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增长最快的是青海省(45.90%)。

  (4)全国职业中学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为220.36元,比上年的220.39元下降0.01%。职业中学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增长最快的是上海市(31.90%)。

  (5)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为2453.47元,比上年的2613.56元下降6.13%。普通高等学校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增长最快的是贵州省(78.04%)。

  〔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比例情况〕按预算内教育经费包含城市教育费附加的口径计算,2002年全国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22053亿元(2003年《中国统计年鉴》公布数)比例为14.76%,比上年14.31%增加了0.45个百分点。从全国情况看,有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比例比上年有不同程度的下降。

  〔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情况〕据统计,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为3.41%,比上年的3.19%增加了0.22个百分点,为1989年对此项指标进行监测以来的最高水平。

  2002年全国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监测结果表明,各级政府通过贯彻《教育法》,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政府教育投入总量继续增加,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比例比上年有所上升,但仍有一些省、自治区、直辖市没有达到《教育法》规定的教育投入增长要求。

  注:1.公告中所列教育经费数据以教育经费统计口径为准,包括国民教育序列学校所支出的经费,不包括党政工团的教育经费、职工培训费、党政群干训费和军事院校的经费。

  2.公告中所涉及的全国性统计数据,均不包括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3.全国财政收入18904亿元和财政支出22053亿元等数据来源于2003年《中国统计年鉴》。

  4.计算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时,所用国内生产总值102398亿元来源于《中国统计摘要2003》。

  [第二期“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实施情况] “十五”期间中央财政安排50亿元专项资金,加上地方配套资金,实施第二期“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以下简称“工程”)。到2003年,在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经各级教育、财政部门和项目单位的共同努力,“工程”进展顺利,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工程”进展情况:(1)“工程”资金落实情况良好。20个项目省(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下同)2001年~2003年的项目资金规划总数为47亿元,其中中央专款30亿元,省本级和省以下各级配套资金17亿元。截至2003年9月,实际落实到位资金近46亿元,完成规划总数的97.9%,其中中央专款30亿元,足额完成了规划任务,省本级和省以下各级配套资金近16亿元,完成规划的94.1%。(2)“工程”各项目的实施已取得显著成效。到2003年9月,“工程”共新建项目小学1633所,新建项目初中1043所;改扩建小学3627所,改扩建初中1898所;新建小学校舍105万平方米,新建初中校舍138万平方米;改扩建小学校舍166万平方米,改扩建初中校舍220万平方米;培训小学和初中校长与教师12.5万人次;向580万人次的贫困小学和初中学生免费提供了教科书;购置小学和初中课桌凳67万单人套,购置小学和初中图书536万册,购置小学和初中教学仪器设备价值4088万元,配置小学和初中信息技术教育设备价值1.17亿元。以上各项目均基本完成了规划任务。(3)“工程”实施的社会效益显著。二期“义教工程”中央专款的投入力度加大,平均每个项目县(旗、团场)5年内可得到中央专款和省级配套资金近1400万元。

  [“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实施情况] 2001年-2002年,中央政府和地方各级政府共投入危房改造资金120亿元,实施了第一期“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总计改造2万余所中小学的3000万平方米 D级危房。其中:中央投入资金30亿元,地方各级政府配套资金38亿元,改造D级危房1700多万平方米;二期义教工程,中央专项资金中有11亿用于危房改造,地方政府配套资金5亿元,改造D级危房300万平方米;地方各级政府多渠道筹措危改资金36亿元,改造D级危房1000万平方米。

  虽然一期危改工程取得了很大成效,但截至2002年底,农村中小学还存在4000万平方米D级危房。为加快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步伐,促进各地建立起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经费的投入保障机制,国务院决定,2003年至2005年继续实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中央每年安排20亿元专项资金,3年共计60亿元,对中西部贫困地区的农村中小学现存危房改造给予支持。2003年8月,国务院批准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的实施方案》。2003年中央已安排危改资金20亿元,地方各级政府配套资金约31亿元,改造危房面积约980万平方米。

  [高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2003年,教育部继续把做好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工作作为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大事来抓,全面落实和推进奖学金、学生贷款、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政策及“绿色通道”制度,使资助高校经济困难学生工作得到进一步发展。

  为进一步做好资助高校经济困难学生工作,针对招生过程中社会上出现的一些对经济困难学生问题的反映,保证2003年新录取的经济困难学生能顺利入学,2003年7月,教育部发出《关于切实做好资助高校经济困难学生工作的紧急通知》,对全国普通高校的资助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确保了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003年初,教育部与财政部在人民大会堂举行“首届国家奖学金发放仪式”,李岚清、陈至立、项怀诚等领导出席并为获奖学生代表发放奖学金。2003年底,在继续发放第二届国家奖学金的基础上,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中央财政又从总理预备金中专门增拨4000万元,为1万名品学兼优的经济困难学生发放了国家奖学金。截止到2003年底,全国累计已有10万名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领取到国家奖学金,总金额达4.4亿元。

  2003年,教育部积极配合中国人民银行大力推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继续向工、农、中、建四家国有商业银行下达了2003年国家助学贷款指导性计划。同时,为保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广泛、健康、持续地开展,教育部建立了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个人信息查询系统并于2002年9月在一定范围内开通了网上查询,在此基础上,教育部办公厅就继续做好2003年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个人信息采集工作作了详细部署。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在全国范围内继续得到了一定的发展。据统计,2003年全国新增贷款学生26.5万人,新增贷款合同额20.2亿元;截止到2003年12月底,全国已签订国家助学贷款合同的学生人数累计达到79.1万人,贷款合同金额累计达到65.2亿元。

  此外,教育部还通过组织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编印下发《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问答》小册子等多种方式,加大了对高校资助经济困难学生政策的宣传力度。

  实践表明,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关心下,经过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我国已从总体上基本解决了高校经济困难学生问题,确保了高等教育改革的顺利发展。

  [规范学校收费管理] 近年来,在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经过各级教育行政、价格、财政等有关部门和学校的共同努力,学校收费管理工作逐步规范,对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为进一步做好2003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规范学校收费行为,教育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出《关于做好2003年学校收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规定:(1)2003年,政府举办的各级各类学校的收费标准不得提高,也不得设立新的收费项目,除按国家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外,学校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2)各地必须严格按照《教育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2002年农村贫困地区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试行工作的通知》规定,在所有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农村小学和农村初中全面实行“一费制”收费办法,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迟或不实行。(3)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要严格执行 “三限”政策(即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择校生最高收费标准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意见,经同级价格、财政部门审核后,由三部门共同报省级人民政府审批。招生比例和最低录取分数线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从严掌握的原则具体制定,并向社会公布,接受各方面监督。(4)高等学校招收的定向生、特长生、预科生、专升本学生应与同等学力层次学生执行同样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除按规定收取学费、住宿费外,不得额外收取其他任何费用。(5)经批准设立的民办二级学院、网络学院、计算机软件学院和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在严格核算生均培养成本的基础上,可实行按成本收取学费的原则,具体收费标准按属地化原则管理。普通高等学校不得将国家下达的计划内招生指标转到所属民办二级学院而变相高收费;不得借民办二级学院之名搞“校中校”,变相“双轨”收费;不得以降分录取的形式高收费、乱收费。(6)有关部门和高等学校要认真执行国家关于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有关规定,完善“奖、贷、助、补、减”等配套政策和措施,按照国务院要求继续进一步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对中小学学生要进一步落实包括贫困学生助学金、减免学杂费等在内的资助政策和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就学。(7)全国各级各类学校必须按照《国家计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全面实行公示制度,通过各种形式,将学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资金的使用情况和投诉电话等向社会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增强学校收费的透明度。(8)进一步加强学校收费收入管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杂费、借读费收入全部用于补充学校公用经费的不足,不得用于教职工工资、津贴、福利、基建等项开支,不得用于平衡政府的财政预算,不得从中提取任何性质的调节基金;普通高中、高等学校的学费收入统筹用于办学支出。代收的课本费,由学校直接用于购买书本。学校的收费收入要严格按照同级财政部门规定及时缴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禁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以任何理由截留、挤占、挪用、平调学校收费收入。

  在加强对学校收费管理的同时,针对一些地方的基层政府或单位违反规定通过学校搭车收费的现象,教育部又发出《关于禁止通过学校向学生搭车收费的通知》。《通知》明确规定: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国家规定以外的费用不得下达给学校向学生收取,要严格按公示的项目和标准收费。对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搭车收费,学校要坚决予以拒绝,并及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当地纪检、监察部门反映,绝不允许学校向学生提出收取这些费用的要求,更不得因学生不缴纳规定项目和标准之外的费用而拒绝学生上学。

  [教育利用外资贷款] 完成世界银行贷款/英国政府赠款“西部地区基础教育发展”项目的谈判和启动工作。项目总投资12.16亿元人民币,其中:世界银行硬贷款1亿美元(约折合人民币8.25亿元),地方政府提供配套资金3.91亿元人民币。项目性质为统借自还项目。英国政府赠款用于软化世行贷款条件,不计入项目总投资。项目贷款利率为2%,贷款期限为20年(含宽限期8年)。项目支持西部四川、云南、广西、宁夏和甘肃5个省(自治区)的112个县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巩固“普九”成果。项目资金主要解决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问题,同时兼顾“普九”成果的巩固和提高;以建设贫困乡、村两级小学为重点,同时兼顾初中。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改善办学条件,进行教师和管理人员培训以及开展教学和管理方面的改革创新活动。

  [中、初等学校校办产业] 2003年全国中、初等学校校办产业(勤工俭学)基本情况如下。

  一、校办产业(勤工俭学)基地情况。2003年,全国共有45万所中、初等学校开展了各种形式的勤工俭学活动和兴办了校办产业,安排学生参加劳动3.6亿人次。全国中、初等学校共有各类校办产业(勤工俭学)基地约45万个,比2002年减少1.89万个。其中:农、林、牧、渔基地28.83万个(农村学校24.59万个,用地40万公顷);工业企业2.18万个;第三产业网点13.85个。

  二、校办产业(勤工俭学)规模及效益。2003年,全国中、初等学校校办产业(勤工俭学)资产总额为501.1亿元,比2002年减少97.4亿元,下降16.27%。其中:固定资产净值170亿元,比2002年减少20亿元,下降10.52%;流动资产293.7亿元,比2002年减少70.7亿元,下降19.4%;负债257.6亿元(资产负债率为51.4%);所有者权益243.5亿元(实收资本122.2亿元)。全国从事勤工俭学和校办产业的各类职工达75.7万人(教职工16.3万人),其中农村学校28.86万人(教职工10.35万人)。2003年,全国中、初等学校校办产业(勤工俭学)销售收入及营业额768.6亿元,比2002年减少74亿元,下降8.78%。其中:农业销售收入39.2亿元;工业销售收入463.95亿元(工业产销率92.28%);第三产业营业额186.4亿元;其它勤工俭学收入79.1亿元。校办产业(勤工俭学)利税总额达150亿元,其中利润总额117亿元(农村学校17.15亿元),比2002年减少5亿元,下降4.1%。

  三、校办产业(勤工俭学)收益分配情况。2003年,全国勤工俭学和校办产业总收益用于补充教育经费的部分为66.4亿元(包括校办产业向学校提供的劳务和部分物品等),占校办产业(勤工俭学)总收益的56.7%,比2002年减少1.83亿元,下降2.68%。其中:用于改善办学条件(修建教学用房、购置教学设备、补助公用经费等)的资金为42.8亿元,比2002年减少2.5亿元,下降5.52%。此外,用于教职工福利开支及补助困难学生的部分为12.98亿元(农村学校为4.65亿元)。上缴国家税金33.3亿元,比2002年减少3.7亿元。2003年内返还税金为2.07亿元。

  教 育 审 计

  [教育部加强对教育审计工作的指导] 2003年初,教育部办公厅印发《2003年教育审计工作要点》,结合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提出教育审计工作的重点和要求。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实施预算执行与财务决算审计制度;加强对“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面向21 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11工程”以及其他专项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情况的审计;在校办企业改制和后勤社会化改革中加强审计监督,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要加强对货币资金、固定资产、对外投资项目的审计;进一步规范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建设工程、修缮工程审计;积极开展审计调查等。在审计或审计调查中,各审计机构要加强对被审单位内控制度的评审,促进各项制度的完善和有效执行。各单位根据本单位的中心任务,制定了具体的工作计划。部分省、自治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上述要点中提出的“各级教育部门内审机构要加强对本地区、本系统内审工作的指导,要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并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及时了解内审工作情况,总结交流经验,帮助排忧解难,促进内审工作的深入开展”的要求,对本部门、本地区教育内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

  4月,教育部财务司在北京师范大学召开全国教育审计工作会,总结2002年教育审计工作情况、交流工作经验。司长杨周复在会上作了讲话,充分肯定了2002年教育审计取得的成绩,并对今后教育审计工作提出“紧跟形势、加强审计、适应形势、创新审计”的任务和要求。在大会交流和分组讨论中,大家认真总结了2002年的工作情况和经验。会议对推动教育审计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同时,组织教育系统内审人员学习审计署2003年颁布的《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制定的《内审基本准则》,使广大内审人员进一步明确新形势下审计的职责和任务,在审计业务中严格规范审计行为,确保审计质量。

  [教育战线开展审计工作情况] 2003年,教育内审机构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原则,围绕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中心任务,共完成财政和财务收支审计、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工程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企业经济效益审计、专项资金审计(含“211工程”、“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危房改造”等)等各项审计210320项,审计资金约2724亿元,查出有问题的资金近32亿元,促进增收节支11亿元。发现经济案件线索291件,移送司法机关40件,移送纪检部门185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9人,受党纪政纪处分460人。在上述审计项目中有基建、修缮工程审计42488个项目,送审额311亿多元,审减额31.2亿多元,审减率达10.03%,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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