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房东签的合同是一年一租的,房租半年一付还押一个月,现在还有三个多月就满一年了(房租已经交了),现在没办法继续住在这了所以想转租出去,尽量挽回一些损失(一个月三千啊,三个月房租加一个月押金也不少了)。房租合同没有明确不能转租,但我认为还是要征得房东同意再去转租,省得房东找我麻烦。我东西没完全搬走,我们的房租合同应该继续有效,但我现在在这边住的时间少了,纯粹是浪费。请问一下我该怎么做,才能让房东同意我的转租。如果房东不同意,我可以怎么做减少自己的损失呢??
房子空着每天也是我的损失啊
我现在还没有完成转租,而且东西也还没有搬走,如果房东不同意我转租的话,房子空着也只能空着了是吧,在这期间房子就算是空着房东也没有理由收回房子租给别人吧?
追答是的,只要你还承租着房屋,你就有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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