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教育部明确有矛盾可变更博士生导师呢?

如题所述

教育部出了个新规定,学生可以在明确矛盾的情况下跟博士生导师互换换一个导师,这样你就可以接着读,就不受到什么影响,虽然说现实生活发生矛盾的话,基本都是双方的责任,但是学生是处在绝对的劣势地位的。

博士生硕士生那个教育阶段和大学本科就不一样了,可以说你的大学本科阶段,你要是和老师发生了什么,政治老师,顶多就是不让你这一门过,或者判你的卷子的时候稍微严一点,甚至有的时候连这个都做不到,因为都是密封的,他不知道哪个是你的卷子,基本没有影响,但是你到了硕士阶段,尤其是学术硕士,到了博士阶段,那影响就很大了,你到了答辩的时候,你的导师不给你批,不让你过你就毕不了业,你始终毕不了业,你到了一定年限就作废了,你这个学就白上了。

到了博士生那个阶段一个人基本上都已经25岁之后了,可能二十六七岁,这还算是比较年轻的,那这么大的一个人了,那肯定也是有自己为人处事的方法的,他上这个学之前肯定就清楚自己的导师,对自己的毕业以及工作之类的会有什么样的影响,肯定是尽可能的和导师相处好关系,但是不排除碰到一些极端的情况,就是那个导师他故意为难你就是不让你毕业,你能怎么样从传统的那个体制上来说,你就是没办法,他就是不让你论文答辩过,你的各种各样的毕业的硬性条件都符合了,但是他就是不让你毕业,你也没有办法。

这种新的政策就给了学生一个自由选择的空间,也对博士生导师的行为做出了一定的规范,因为如果你本身刻意的去为难学生的话,学生完全可以选择更换导师,如果你带的学生10个有8个,最终都选择更换导师,那你证明你这个人本身就有问题,那不是学生的问题,所以这是对双方的一个约束,个人认为这是个好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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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0-08
其实教育部这样规定是有一定好处的。如果两个人不能很好的相处,那么学业方面就不可能很好的交流,也不可能学到自己该学的知识,所以说这一规定应该是非常人性化的。
第2个回答  2020-10-08
这是一件好事,博士生导师和博士生之间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双向选择,会减少一些潜规则的发生,对博士生的培养更为有利。
第3个回答  2020-10-08
教育部明确有矛盾可变更博士生导师,这毋庸置疑是好的。但即使它最终真的成为明规则,只要高校内排资论辈的管理机制与行政部门的人治机制从根源上得不到纠正的话,高校里的潜规则不会有任何改变。
第4个回答  2020-10-08
这种做法是很好的。可以很大程度的缓解导师与学生之间的矛盾,如果导师和学生并不适合学业上的匹配,那么就可以变更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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