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费从什么时候开始给

如题所述

我国法律上是从60周岁成为老人,一般按此履行赡养。但是有的老人在60岁前就得病丧失劳动能力,此时,赡养义务人就应当提前履行赡养。《宪法》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赡养扶助的主要内容是指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仅发生在婚生子女与父母间,而且也发生在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间,养子女与养父母间和继子女与履行了扶养教育义务的继父母之间。为保障受赡养人的合法权益,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对拒不履行者,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情节恶劣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老年人是指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十三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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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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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4-07-17
通常来说,发了上没有明文规定,何时开始给父母赡养费。但是,如果当事人告上法庭,法庭会根据下列情形进行判断。

一,丧失劳动能力
二,生活无保障
三,没有其他收入来源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4-07-17
从离婚的时候开始
第4个回答  2014-07-17
当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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