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不动产登记最新政策

如题所述

1、房屋产权登记内容包括权利人的基本情况、房屋所有权内容、房屋的客观现状及土地使用权的情况,并附房屋及土地测绘图。权利人为单个自然人的,记载单个自然人的基本情况。

2、权利人为多个自然人,同时记载多个自然人的基本情况。权利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的,记载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

3、房屋所有的形式为共有的,应明确共有的范围。特别是公共空间及设施的所有权和使用权要予以界定。房屋的客观现状包括房屋所使用土地的宗地界线、宗地面积、房屋的座落位置、房屋结构和房屋建筑面积等。

扩展资料:

不动产统一登记的用途:为全国统一的不动产交易市场的形成构建明晰的产权基础。同时,可以适度挖掘不动产登记的衍生价值。很多制度之间是有关联的,可以相互补充、取长补短。反腐败制度建设与完善,不是“单打独斗”,

应该利用一切当今的与正在建立的制度资源,应该是“组合拳”。关注权力的“制度笼子”,不只是单纯的反腐防腐制度,还有其他制度的帮衬与堵漏,形成制度的叠加,更加严丝密缝,不给权力留下丝毫机会。

制度设计很关键。不以反腐需求为初衷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制度,这种思路是有道理的,但是也不能讳言该制度附带的反腐败功能。应将反腐败基因注入该项制度的设计中,至少要预留一定的预期与空间,这并不会消解它的市场经济的核心价值。

参考资料:人民网——农房纳入不动产登记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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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1-19

1、2020年10月20日,自然资源部经商住房城乡建设部、民政部、国家保密局、最高人民法院、农业农村部、国家税务总局七个部门共同研究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226号建议”中提到的“关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问题”的建议进行了明确答复: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明确规定,非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含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宅基地的,可按相关规定办理确权登记,在不动产登记簿及证书附记栏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扩展资料:

1、农村不动产登记可以保证合法使用该地块,当遇到征地拆迁时,可以凭不动产登记上的土地信息获取相应的征地款。  

2、农村不动产登记之后,可以办理不动产产权证, 农村的房子如果证件齐全,尤其是房子的不动产所有权证书,就可以可以进行银行抵押贷款。

3、农村不动产登记不仅可以证明房子的归属,同时还清晰地记录了房子的面积、边界,可以有效避免农村潜在的房屋纠纷。 

4、农村不动产登记可以方便权属的转移,可以通过出租、出资、抵押、转让等方式获取财产收益和融资的需要。

5、农村不动产登记之后,受法律保护,农民的土地可以合法流转等。  

参考资料来源:

人民网-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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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0-12-26

湖南农村不动产登记开始了,看看都需要哪些资料和哪些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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