蛟河的行政区划

如题所述

1950年,蛟河将各区名重新按序数命名,共分16个区。1954年9月12日,撤销14个区(保留一三区),划分为42个行政村。
1954年10月,将新站村改设为新站镇。调整后,全县辖2个区,1个镇,41个村。
1955年4月,蛟河县人民政府更名为蛟河县人民委员会。区、镇均改称人民委员会。
1955年6月一区改称蛟河镇。7月,撤销松花村。全县40个村改为乡。调整后,全县辖1个矿区(奶子山)、2个镇、40个乡。
1956年,将矿区改为奶子山镇。1958年8月,将40个乡合并为15个乡。
1958年10月1日,将3个镇、15个乡改称18个作业区。10月23日,将省直辖的蛟河县划归吉林市管辖。
1959年4月,将18个作业区改称18个公社。
1966年1月10日,成立永吉专区,将吉林市管辖的蛟河县划归永吉专区管辖。
1967年3月5日,蛟河县委、县人委停止工作,由县武装部成立县生产指挥部,行使政府职权。同月,18个公社先后成立生产指挥小组。
1968年2月,撤销蛟河县人民委员会,成立蛟河县革命委员会。此后,18个公社生产摧挥小组相继成立公社革命委员会。
1969年2月23日,撤销永吉专区,蛟河县改为吉林市辖县。
1979年3月,改蛟河、奶子山镇公社为蛟河镇、奶子山镇革命委员会。新站公社析出新站镇革命委员会,增设镇郊公社。至此全县共有20个社、镇。
1980年10月,撤销蛟河县革命委员会,成立蛟河县人民政府。12月,蛟河县辖3个镇,17个公社;242个生产大队、1 454个生产小队。
1983年7月,政社分开,全县辖3个镇、16个乡、1个镇郊公社。同年,横道子公社改称漂河乡。
1984年2月,镇郊公社并入蛟河镇。同年12月,将天岗、白石山、漂河3个乡改为天岗、白石山、漂河3个镇。
1985年3月,新站乡并入新站镇。至此,全县辖6个镇、12个乡。
1987年1日16日,经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准,撤销蛟河县黄松甸乡。设立黄松甸镇。
1988年9月16日,经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准,撤销蛟河县奶子山镇,将其管辖区域并入蛟河镇。
1989年9月28日,吉林省人民政府通知: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蛟河县。设立蛟河市(县级),由省直辖,蛟河市设立后,暂由吉林市代管。
1989年12月23日,经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准,撤销蛟河市的蛟河镇,设立民主、长安、河南、中岗、奶子山五个街道办事处。
1992年11月21日,经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准,撤销蛟河市松江、天北、拉法等乡,设立松江、天北、拉法镇。
1995年12月,蛟河市辖5个街道办事处、8个镇、8个乡;129个居民委员会、258个村民委员会。
1997年10月29日,经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准,将蛟河市池水乡的团结村、德河沟村、拉法镇的新民村、先锋村、新农乡的西荒地村、新屯村划入蛟河城区;同时,对蛟河市各街道办事处所辖的村进行调整。
1998年3月12日,经吉林省政府批准,撤销蛟河市天南乡,设立庆岭镇。 截至2013年,蛟河市境内已探明矿产资源20余种,矿产储量潜在价值105亿元。其中:金属矿主要有镍、铜、铁、钨、铅等。
蛟河市非金属矿主要有花岗岩、硅石、长石、石灰石、硅藻土、兰晶石、橄榄石、矿泉水、煤、草炭、砖瓦粘土等。体现出明显优势的矿产主要有镍、花岗岩、橄榄绿宝石、泥炭等。
镍:蛟河市镍矿主要产地为漂河镇、前进乡两地,截至2013年,已探明储量12128吨,占吉林地区储量的40%,居吉林省第二位,潜在价值8732万元。
花岗岩:截至2013年,蛟河市地质储量约有100 亿立方米,饰面用花岗岩和建筑用花岗岩储量1亿立方米。以白、红、绿、青为主要系列花岗岩,共有稻田白、玉兰花、蛟河红、橄榄绿、蛟河青等十余个品种。素有石材第一乡之称的天岗镇是蛟河市最大的石材生产和加工基地。
橄榄绿宝石:位于黄松甸镇大石河的橄榄绿宝石矿,是中国唯一的橄榄绿宝石矿体。截至2013年,蛟河市探明宝石储量为1750公斤,工业用橄榄石砂170万吨,现由白林局宝石公司开采,根据开采情况,尚可开采20年。
泥炭:截至2013年,蛟河市已发现泥炭矿产地75处,其中100万吨以上矿体2处,100-10万吨的中型矿体4处,累计探明储量1378.49万吨(估算远景储量在1亿立方米以上),均属高有机质泥炭。 截至2013年,蛟河市有朝鲜族、满族、回族等18个少数民族约4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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