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妈店里没有和工人签劳动合同,工人Y告到劳动局要求双倍工资,还有他之前有工伤我们一直在负责他的医药费,务工费和他每月2400的工资,他不满足要求多给点,后来他在修养期间在外做工赚钱,还常旷工什么的。现在如果劳动仲裁局开庭时判他胜诉的话,比如要我妈给他2W的钱,我妈不给的话会有什么后果??那我妈名下没有房子车子,存款,一无所有,法院会怎么样?也一直是我在养我妈,店也在开庭前卖了,还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