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绿卡申请条件

如题所述

1.从学生身份到获得绿卡

对于大多数赴美留学的人员,为了获得绿卡,一般的做法是在美求学
结束后,先寻求一份工作,以雇主出面将F一1学生身份转为H一1B受
雇身份,再经过雇主向劳工部申请劳工证。待劳工证批准后,再以第
二类职业优先移民向移民局提出移民申请。移民申请批准后,再申请
绿卡。

以其某一专业的工作及取得的成绩表明,他申请移民美国符合美国的
经济、社会、环境、文化、卫生保健方面的利益。个别具有特殊能力
的人士可以通过“国家利益豁免”的方式,不必向劳工部申请劳工证


部分持F一1学生签证的人士,无论他现在是在作助教工作,或是作博
士后研究,可以此方式申请移民。

2.J类签证的申请绿卡

凡持J一1签证的赴美访问学者,在美国完成了预定的学习研究计划后
,必须回到自己的国家居住及工作两年后,才可以在美国申请永久居
留身份,这在一定程序上限制了该类人士取得永久居留权的途径。

但该类人士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申请移民:

(1)“特别杰出的人士”可以通过第一优先类人士,向移民局提出移
民申请;

(2)具有特殊才能或高学历的人士,可以通过“国家利益豁免”的途
径,向移民局提出移民申请;

(3)向移民局申请免除返国居住两年的限制。

当然,也可以回国住满两年以后,再以移民身份进入美国。

3.L类签证申请绿卡

在美持有L—I签证人士,可按职业移民中的第一优先类,向移民局提
出移民申请,不需要向劳工部申请劳工卡,移民手续和程序简单,所
需时间也要快得多。

L一1签证是属于外国公司在美国所设分公司或其他类型公司的经理人
员或行政主管,一般只要这家美国分公司连续经营一年以上就可为公
司里的L—l签证人员,包括为外国母公司的经理人员申请绿卡。母子
公司的关系不需要预先存在一段时间,如一家美国公司已营业了一年
,现在被一家中国公司全部收购或部分收购(部分收购需达到“有效
控制”),这家被收购的美国公司可立即为中国这家公司的经理人申
办绿卡,申请人是否具有L一1身份或以L—1身份在美国的时间并不重
要。

美国子公司经营额的多少会对申请人的移民申请有一些影响,经营额
如超过50或100万美元,获准的机率就高。最重要的因素是向移民局
证明外国母公司和美国分公司都处于正常经营的状态,美国分公司还
必须证明在美国长期经营的财务能力,包括营业额、利润、纳税、员
工人数等。

具备了以上条件的L一1签证人士,均可以直接向移民局申请永久居留
权,通常,移民局会在二、三个月批准其申请。

4、特殊能力人士申请绿卡

对那些具有特殊能力人士和某些有高学历的人士,无论持有何种非移
民签证,大都能通过“国家利益豁免”的方式,直接申请移民。只要
具有硕士以上的学历,并有一些科研成果作证,直接向移民局提出移
民申请。

这些人如通过专业移民律师,援引“国家利益和推荐信,论文是特殊
能力的硬指标,推荐信的写作技巧也是成功的关键环节,特别是在研
究中取得了具体成功,但还未来得及发表成果的人,靠推荐信的作用
。对于某些在校的高学位学生来说,也可利用这一程序,提前申请绿
卡。

取得绿卡,成为美国的永久居民,就自动成为一位美国纳税居民,得
向美国政府申报全部收入。必须在每年4月15日前递交美国的“1040
税收申报表”,不执行美国的税法被视为犯罪行为。若被证实触犯了
税务法律,绿卡就会被吊销。

外国人取得永久居留权以后,是否维护合法永久居留的身份,在法律
上并无定期检查的规定。近年不少港、台的华人申请移民到美国,但
是当取得绿卡,成为永久居民后,便纷纷欲返回原居地工作或发展。

一般情况下,永久居民(持绿卡者)只要离境时间不超过一年,便可凭
其绿卡重新入境,但若离境在一年以上者,其绿卡便不足以保证他能
重新入境,绿卡在入境时有可能被没收。持绿卡者在出境前若估计离
境时间超过一年者,应先向美国移民局申请回美证。回美证自离境时
起有效期可达两年,如两年内当事人仍然没回美,则只有向美国驻海
外领事馆申请“特别移民”签证,获准后方能返美。

移民局会考虑下列因素,以决定申请人是否真正希望保留美国永久居
民身份,包括:离境时间之长短、离境的目的与动机、是否继续以居
民身份申报税、保持与美国关系的证明文件(如房地产证明书、银行
帐房、信用卡、有效驾照等等)、申请人亲属及家庭成员所在地、申
请人的工作性质及工作所在地等。

有意成为美国公民的绿卡持有人必须明白,回美证虽能保留其绿卡,
却不能缩短用来申请入籍所需的时间,包括法律上要求的居住时间和
实际上居留时间。同时在申请人入籍时,申请人在最近5年中最少要
有一半时间居住在美国。

为要保全永主居留权,须以客观的行动加以佐证,下列具体行动可供
参考:

(1)在美国境内购置房地产;

(2)在美国申请银行户头;

(3)保持美国驾驶执照、信用卡;

(4)家人或亲属尽可能定居在美国;

(5)想办法在美国找一个职位;

(6)要以永久居民身份报税,证明自己是以美国永久居民的身份向美
国社会尽义务。在海外工作的美国永久居民,根据自己在海外待留多
少天,按一定的比例计算上报的税金。美国税务法规定,美国的永久
居民如果在海外工作,其年收入7万美元可以免税。在海外工作的美
国永久居民,应该填写1040表格,同时还应该填写1116表格,以计算
多少收入可以免税;

(7)在美国建立尽可能多的关系,多参加各种社会团体、联盟、会社
等;

(8)经常回美国,即使是短期停留。

对于移居美国的外国公民,在未归化入籍成为美国公民之前,即入境
后的5年之内如果要回国,或到其他国家旅游观光的话,因期限长短
不同,有4种不同的证件可供出入美国国境使用。

(1)出入境加注。新移民领到永久居留身份证明以前,可凭原持护照
上的加注印章作临时出入境的签证。此种印章是在移民入境时,口岸
移民官员作为入境查验,而加盖的入境许可证章,允许持证人在半年
或一年之内凭此证明进出美国。

(2)永久居留身份证明即绿卡。如果离开美国不超过一年即能返回,
可凭此种证明出入境。

(3)再入境许可证。外籍侨民如欲离开美国在一年以上,应该在离境3
个月前,向移民局申请“再入境许可证”,即回美证,此种证件有效
期一般为两年,如需要延期,可以再延一年。—持有再入境许可证明
的人,在国外旅游或经商后,意图再返回美国时,不必申请签证。申
请再入境许可证时,申请人前往当地移民局索取一份I一131表格,或
电话向移民局索取,请移民局将I一131表格寄给申请人。I一131表格
是专门用来申请再入境许可证的表格。

上要认真写明自己的外籍永久居留登记证(绿卡)上的号,预计在何时
,何地离开美国和前往的国家以及要离开美国多长时间。将填妥的I
一131表格缴移民局,并附上2张彩色照片。最好在预定离境至少1个
月前提申请,因为一般要等几个月才会批准,不过申请人不必等到回
美证拿到手才离开美国。申请入可在申请书上说明,前往国家的使馆
领取回美证。

(4)特殊移民签证

这是永久居民返回美国时,证明永久居留权最有力的文件。要取得该
签证,申请人应向美国领事官证明,他已取得合法永久居民的身份,
到海外只做短暂的逗留。

申请特殊移民签证,应索取OF一230表格,证明文件是绿卡或已失效
的再入境许可证。美国领事官若认为申请人确无放弃在美国永久居留
的意思,则发给特殊移民签证。
希望对你能有所帮助。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01-30
第2个回答  2021-01-02

美国用绿卡作为条件,全球性招募医护人员,换你会选择去吗?

第3个回答  2017-08-10

    拥有合格关系的跨国公司且公司运营良好;美国公司成立年限必须已经存在至少一年以上。

    申请人须在提出申请的前三年中,担任中国母公司的经理或高管至少一年以上。

    申请人是拥有一定的学历及管理经验的企业高管人员,在公司决策方面有很大的主导
    权。

第4个回答  2019-03-11
手续:
申请门槛低:无语言、学历、年龄等强制要求;审理速度快;投资无风险:申请获批后再完成投资,投资由加拿大政府监管;无附加条件:一步拿绿卡:移民成功登陆后即可获得绿卡,无转换身份的后顾之忧。
申请的条件:
1、家庭净资产200万加币(1100万人民币),资金来源合法;
2、过去五年中有至少两年的高级管理经验;
3、 投资额:投资120万加币(五年后归还本金,无利息);
4、随行子女22周岁以下;
5、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
加拿大永久居民是指一个人不是加拿大公民但是已经获得许可在加拿大无限期停留、生活与工作。永久居民必须在每5年之中于加拿大至少生活2年以上否则就可能失去永久居民身份。但是因陪同一位具有加拿大公民身份的配偶而在加拿大国外停留的时间被认为是在加拿大停留的时间。
一位永久居民拥有许多与加拿大公民相同的责任与义务,其中包括为任何企业以及政府和省级政府工作的权利(某些特定监管行业受限)。
最主要的差别是永久居民不能投票参与加拿大的选举,也不能竞选公职或是拥有加拿大护照。永久居民可以在加拿大生活三年之后申请加拿大国籍,但是这不一定是必要的条件。
扩展资料:
持有绿卡意味着持卡人拥有在签发国的永久居留权,同时,持有绿卡可以在一定时间内免去入境签证。
对于参加社保,《办法》明确,可以“绿卡”作为有效身份凭证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同时,体现“国民待遇”原则,明确在境内居住而未就业的“绿卡”持有者,符合相关要求的,也可以参加我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办法》规定,“可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规定,在工作地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离开该地区时,可按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或转移手续”,即持“绿卡”人员在住房公积金方面与中国公民享有同等待遇。
《办法》还规定,持“绿卡”外国人在缴纳所得税、办理金融业务、进行国内商旅消费、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等方面都享受中国公民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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