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民事侵权行为,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一、 骨灰是死者人格权利的延续,处置权由近亲属:配偶、父母和子女共同协商来处理的。
在这些近亲属中,与《继承法》规定的法理相同,配偶、父母和子女的权利是平等的。
二、儿子,未经与其他子女协商,擅自决定下葬。也损害了其他子女的知情权以及表达哀思的权利。
亲自参与父母的安葬,既是义务也是权利,同时其他子女也有表达对父母思念哀痛的权利,此权利不得擅自剥夺。老人儿子的擅自行为,伤害了其他子女的感情,其他子女可以诉请法院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作为子女有权力及义务为老人安葬,维护自己的安葬权
追答首先,对你遇到的事表示同情,但你说的是只是一种精神权益,不是法律上的权利,虽然会得到社会舆论的支持,但并不被中国现行的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