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签定劳动合同怎么办?

我是在广深列车的餐车上班的。该公司为海南航空的属下公司。
今年6月其以实习的方式招聘我们入职!在面试时没有说明相关待遇,没有说明合同问题。没有任何说明。
现在已经第3个月了,公司还大胆的说不会签合同。我想他们肯定是钻了法律空子。我想问这种情况,08版的劳动法能解决吗?
请大侠们相助啊!!!!!
他们的上班方式是上一休二。听起来很爽。其实是要人命·跟铁路挂沟的都是畜生!当班那天早上5。6点就要到东站签到。我住南方医院。到晚上11点半,或者到深圳过夜,第2天早上10点多才下班。前些人都是900一个月。到了我门就400。我打车的钱都不够! 你们算算,那一天是上了多少个小时!CRH辐射又大,整天晕忽忽的。 400 ,400呀,在广州这地方,我能干什么?所有问题都是他们说算。说不给钱就不给钱。说不签合同就不签。
到听到说不签合同的时候我才想起来,原来当时叫我们开证明是这么回事,还跟我们说开的越早越好。我拿了05年的证明他说不行,要06年的最好。那这么算,我要是实习满都得累死了!不买保险,没有任何福利。什么法定假期,简直藐视国法.

公司不签定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您可以收集证明实际劳动关系的证据反馈到当地的劳动局或者劳动监察大队申请劳动仲裁,督促企业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间主张双倍工资。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拓展资料

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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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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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8-09-13

公司不签定劳动合同应该向公司反映情况,争取早日签订劳动合同。如果不签也可以向有关主管部门反映,维护自身的权益。

1、劳动合同签订后,单位不给劳动者是违法的,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2、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扩展资料: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条 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一条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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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8-09-10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的处理办法:

1、提出要求,要求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2、若单位不签订的,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我国法律规定,公司必须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公司不签订劳动合同,当然是违法的。但是要补签劳动合同,是可以的。

(一)《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1、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是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7年6月29日修订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修正。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的法律条文)_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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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20-03-26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该续签:1、双方协商一致续订劳动合同;2、劳动合同期满,存在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的情况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如果公司不续签合同,只有在一种情况下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没有经济补偿金。在其他情况下,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员工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方式: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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