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与对面大货车会车的时候。大货车后面的摩托车载四个人强行超越大货车与我车相撞,相撞时我车头和大货车后轮平衡,路宽7米。没有分道线,会车时大车占道边缘3米,我占道边缘2米,中间安全距离2米。摩托车从中间超越大车,龙头和保险杠撞在我车左灯上,撞了我车后又撞在要超越的大货车左前轮上到下,因为当时摩托车速度太快,摩托车上四人三个重伤,其中一个脚三处骨折,请问我有责任吗?大货车又有责任吗?摩托属于三无现象,严重超载超速,占道的。更可笑的是我遇见轻伤的那个人,也是摩托车驾驶员,他说中间还可以过的,简直是法盲啊。请懂的朋友回答一下,这种情况我会有责任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