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逾期法律方面的问题

如题所述

1、律师函必定是书面原件,且有律所红章,律所对其函件承担法律责任,不可能是以短信形式发送。
2、出具律师函的前提是该律所受债权单位委托,故律师函中必定会写明委托方及委托事由。
3、如你未收到法院传票,则说明并没有立案,律师函中不可能会使用“本案”及相似字眼。
4、律师事务所里不可能会有“立案组”,如果是法院,则应当是“立案庭”。
5、律师函是“函件”,只能“函告”,不是“通告”,在定义上有显著的区别。
6、律师函的依据是法律法规,不可能会出现“经研究决定”。
综上,这是条恶意的诈骗短信,建议你立即向你的运营商或公安网警部门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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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6-17
你借的是高利贷吧。你保留所有的还款证据,证明你不是故意不还,而是无能力还款。依据合同法你是要还款的,民事官司你是肯定会输的,但是你承认欠款,但是无偿还能力是不违法的。还有就是他们说你改变联系方式,你说明你现在的手机号码他们已经和你联系过,你没有改变就是了。因为你不是有钱故意不还,个人观点你不属于诈骗。具体的你可以百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个回答  2018-06-27
1、律师函必定是书面原件,且有律所红章,律所对其函件承担法律责任,不可能是以短信形式发送。
2、出具律师函的前提是该律所受债权单位委托,故律师函中必定会写明委托方及委托事由。
3、如你未收到法院传票,则说明并没有立案,律师函中不可能会使用“本案”及相似字眼。
4、律师事务所里不可能会有“立案组”,如果是法院,则应当是“立案庭”。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