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重规则

今天看着比赛,我发现有的举重运动员举起杠铃后身体不是正对着裁判员的,而是身体侧着面对裁判和镜头的。那么我就想问问,运动员可以背对着裁判举起杠铃吗?我在百度上查阅了有关规则,并没有相关站位的规定。请专业人士指教。
请第一条回答的人不要滥竽充数,这样的回答我不会满意的

举重比赛按抓举和挺举两种方式顺序进行,必须在同一场比赛中完成。正式比赛时,运动员举重称试举,在一场比赛中,每个运动员有6次试举(抓举3次、挺举3次)。每次试举重量均由运动员自己申报,其重量必须是2.5公斤的倍数。第2次试举重量,至少要比第一次增加5公斤,第3次至少要比第2次增加2.5公斤。以3次试举中所举起的最大重量计算。抓举和挺举的最高成绩加起来为运动员的总成绩,以总成绩评定名次,成绩相等时以赛前体重较轻者列前。如赛前体重相等,则在该项比赛结束时立即称体重,轻者列前。如仍相等,名次并列。每场比赛有3名裁判,主裁判的位置在举重台中心正前方,另2名分别在台的左、右斜前方。裁判员以2或3个白灯表示试举成功,2或3个红灯表示失败。当判断明显犯规动作已构成多数时,主裁判应立即发令,停止试举。运动员在任何一种试举重量距纪录不超过10公斤,可申请第4次试举(不计入总成绩)。

抓举是一个快速连续不断地将杠铃从举重台提起到两臂在头上伸直的动作:两足左右分开站立,双手握杠上提,当杠铃提到与胸同高时身体下蹲,使身体位于杠铃下,双臂伸直支撑杠铃,两腿收回。当臂、腿完全伸直,两足站在一条横线上与躯干、杠铃保持在一垂直面上,并保持这个姿势在稳定状态,待裁判员发出白灯信号,再将杠铃放下,算试举成功,在推举完成最后动作,膝盖或臀部触地,离开举重台,裁判员还未发出信号就把杠铃放下情况,则判为失败。

挺举是由提铃和上挺两个动作连接组成。提铃至胸,两脚下蹲,同时将杠铃从举重台上提起至胸上,随即起立,两脚站在一条横线位置上两腿伸直;上挺:两腿前后分开下蹲,然后收腿起立,借助于预蹲和上挺发力,把置于胸上的杠铃,举过头顶至两臂伸直,两脚站在一条横线上,杠铃和身体保持在一垂直面上,并保持这个姿势在稳定状态,待裁判员发出白灯信号,再将杠铃放下,算试举成功。如在提铃过程中出现提铃过膝未完成动作,两次或两次以上的提铃动作,膝盖或臀部触地,在采用下蹲式时肘或臂触腿,一脚或两脚踏出台外,以及出现一次以上的预蹲,在起立时两臂有屈伸动作,两臂伸展不均或停顿,用推举完成上挺动作,离开举重台,裁判员还未发出信号就把杠铃放下等情况,则判失败。

举重比赛按抓举和挺举两种方式顺序进行,必须在同一场比赛中完成。正式比赛时,运动员举重称试举,在一场比赛中,每个运动员有6次试举(抓举3次、挺举3次)。每次试举重量均由运动员自己申报,其重量必须是2.5公斤的倍数。第2次试举重量,至少要比第一次增加5公斤,第3次至少要比第2次增加2.5公斤。以3次试举中所举起的最大重量计算。抓举和挺举的最高成绩加起来为运动员的总成绩,以总成绩评定名次,成绩相等时以赛前体重较轻者列前。如赛前体重相等,则在该项比赛结束时立即称体重,轻者列前。如仍相等,名次并列。每场比赛有3名裁判,主裁判的位置在举重台中心正前方,另2名分别在台的左、右斜前方。裁判员以2或3个白灯表示试举成功,2或3个红灯表示失败。当判断明显犯规动作已构成多数时,主裁判应立即发令,停止试举。运动员在任何一种试举重量距纪录不超过10公斤,可申请第4次试举(不计入总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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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08-15
如果你是问完成全部动作后是否可以背对着裁判,理论上说应该是可以的,国际举联的规则只是要求运动员最后必须保持静止,以及对腿、杠铃、身体平面的相互位置关系做出规定,而没有说必须面朝哪里。
但如果你问的是运动员在试举时是否可以背朝裁判,那应该就不行了,因为裁判还要看你的技术动作是否合规,背对裁判,那裁判怎么评分啊?
但就算是第一种情况也最好避免,因为这样还是会影响裁判对动作的准确性的判断,而且运动员自己绕这么个大圈也很费劲,基本不太可能出现这种情况。
像这种专业比赛规则,最好直接去官方网站查阅,不要在百度上查。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8-08-16
应该是可以的
第3个回答  2008-08-12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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