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6-04-26
一,实质上仍然是成文法系,但是,在新兴立法上开始被美国的判例法中确立的一些规则所影响。美国的判例通过成文法,特别是司法解释的方式开始逐步影响司法实践。
二,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国内立法逐步与国际公法、私法开始接轨。成为国内立法的发展方向。
但是,个人认为中国的法学理论界资源过于集中在某些成名大家手中,这些大学者的过分突兀已经影响了立法的走向。几个人的思想就可能影响一部法典的编撰。使很多非著名学者的学说日益边缘化。虽然我很崇拜他们,杨立新还是我院的客座教授,呵呵,我还以自己第一个向他提问而沾沾自喜,呵呵,就像现在的女生见到周杰伦,呵呵呵呵,不过我还是认为他们有点垄断法理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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