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看守所呆了半年,法院判缓刑出来了,又到派出所办了个取保候审,后来法院又给了缓刑执行通知书,让去司

在看守所呆了半年,法院判缓刑出来了,又到派出所办了个取保候审,后来法院又给了缓刑执行通知书,让去司法局报道,请问我还用去取保候审那报道么

  一、取保,是保证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的一种强制措施,本身不是刑罚;
  二、有期徒刑并处缓刑,这才是最终的刑罚,你现在是社区矫正对象;
  1、按《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六条 的规定,你应当自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到司法局报到,司法局应及时办理登记接收手续,并告知你3日内到指定的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发现社区矫正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司法局应当及时组织查找,并通报决定机关。
  2、第七条规定:司法所接收后,应当及时向你宣告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执行通知书等有关法律文书的主要内容;矫正期限;应遵守的规定、被禁止的事项以及违反规定的法律后果;以及你依法享有的权利和被限制行使的权利;矫正小组人员组成及职责等有关事项。
  3、派出所那边不必去报到,但取保应当宣布解除,如果有保证金的,你可以要求退还。追问

派出所说让我去报道,如果不去的话就要给法院提交我,说把我抓进去,我现在在司法所报道呢,这成俩面报道了,

派出所的取保已经自动取消了但是还让我去报道

追答

  1、以前缓刑的人,是公安局管理的;
  2、现在缓刑的人,是司法局管理的;
  不过,缓刑的人,在公安这边也是重点监控人员,到公安机关报到也是加强管理人口管理的措施之一,你多理解吧;司法局那边是法律规定必须报到的,这个必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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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8-31
取保候审,你光看名字也知道只是针对审判前的时间段,现在判决都下来了。你不需要报道,只需要去办理退还保证金的手续了。(你办理取保不是缴纳了保证金么)
第2个回答  2015-08-31
不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