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伤期间工资怎样算?

我的工资在工伤期间怎样算?

在单位工伤期间,工资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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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8-26

因工伤不能上班,在停工留薪期间,用人单位应支付工资待遇的,其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按照劳动者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确定,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期间的平均工资计算发放。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03-05
1,《工伤保险条例》有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2,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4-05-02
工伤期间的医疗期是由国家劳动保障部门根据你的伤残情况予以核定的。 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医疗期。医疗期的工资是你以前月的工资。称之为:停工留薪期。 如果你还不明白,那么意思是: 从你住院到出院治疗结束的时间是按你正常工资发放。 如果单位安排你继续工作(根据你伤残情况),你到什么岗位工作就拿什么岗位工资。 而赔偿等相关护理费用是根据你的伤残等级鉴定情况而定的,不同的伤残等级享受不同的护理待遇和赔偿标准。 这个一些费用是由单位和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社保中心共同承担。
第4个回答  2014-05-02
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年老、工伤、患病、失业、生育等情况下,有依法获得帮助和补偿的权利。该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劳动者因工伤残的,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可见,只要劳动者的伤残构成工伤而不论其是否照章操作所造成,其均有权依照劳动法的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对工伤保险待遇这一问题,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作出了以下明确规定: (一)职工因工负伤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及就医路费企业应当全额报销; (二)工伤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按月发给工伤津贴。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本人受伤前12个月内平均月工资收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工伤津贴,改为享受伤残待遇; (三)职工因工伤残被鉴定为六级伤残的,原则上由企业安排适当工作,由企业一次性发给相当于伤残职工14个月工资的伤残补助金;因伤残造成本人工资降低时,由所在单位发给工资降低部分的90%的在职伤残补助金;若企业难以安排工作的则按月发给相当于本人工资70%的伤残抚恤金。 真心的希望我能为您解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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