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会打他人致十级伤残法院怎么判刑

我们是在市里租房,租的房子前面是菜园,有一天下午,一个人跑到我租房子旁来,我老公以为是小偷,把他打成十级伤,他的医药费用了一万二千元,请问怎么判刑?判刑后还要陪钱吗?

依你所述情况,应认定为“过失致人重伤罪”情节,十级伤残即重伤十级残疾。赔偿受害人并取得其本人或是家属书而谅解的,构成减轻刑事处罚情况,也构成符合缓刑条件,在这种前提下的量刑幅度为有期徒刑年1年缓刑1~2年,宣判后可同时宣告缓刑(即可能在监外服缓刑2~3年)。
如果不主动赔偿的,不构成减轻刑事处罚情节,量刑就是实体刑,还会判决一并承担民事赔偿。判决不履行或是无力履行的,会被申请执行名下财产,名下财产不足清偿的,服刑期满释放出狱的,还得继续属行,只要债权人(受害人)知道其名下有财产的,可随时通知法院去执行(含强制执行),每次执不到财物的都可采取对被执行人15日内行政拘留,每年可执行多次,想应也可拘留多次。只要不出现终结执行情况的,履行一辈子,死了都得以名下遗产折抵。
民事赔偿部分,除了医疗费外,还应赔偿治疗期间误工费、伙食补助费和残疾赔偿金等等多项。
参考相关法律规定:
一、最新《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自2010年10月1日起试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
第二款第3项(6)宣告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可以依法宣告缓刑;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第三款第9项 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第三款第10项 对于取得被害人或其家属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罪行轻重、谅解的原因以及认罪悔罪的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三、现行《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九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二十一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第二十二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第二十三条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第二十四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第二十五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第二十六条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第三十条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第三十五条 本解释所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职工平均工资”,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 “上一年度”,是指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统计年度。
【注解:残疾赔偿金标准为重伤甲级赔偿受害人20年的收入、乙级赔18年、三级16年、九级4年、类推10级赔偿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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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3
  已经涉嫌故意伤害了,具体判刑多少需要伤残鉴定出来后,看法院判决。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4、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这里是指实施其他故意犯罪,而其行为又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具体说来,即在本法条文标有“致人重伤”、“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等字样的犯罪,应当按照本法各该条的规定,定罪量刑,不再适用本条的规定。例如,放火、决水、爆炸、投毒致人重伤的。
第2个回答  2013-11-21
您好,根据您的诉说,赔钱是可以作为量刑酌情处理的一个情节,也就是减轻处罚或免于处罚,判刑后也是需要赔偿的,罚不罚款就看法院的意思了,尽量走走关系,找一个当地的律师,他会告诉你怎么做,按照他的方法做,律师和公检法有办法“沟通”,准备一点钱,就当消灾的,按我说的做。这事宜早不宜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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