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译文:匡章说:“陈仲子难道不是一个真正廉洁的人吗?住在於陵这个地方,三天没有吃东西,耳朵没有了听觉,眼睛没有了视觉。井上有个李子,金龟子的幼虫已经吃掉了一大半,他爬过去,拿过来吃,吞了三口,耳朵才恢复了听觉,眼睛才恢复了视觉。”
孟子说:“在齐国人中间,我一定把仲子看成大拇指。但是, 他怎能叫做廉洁?要推广仲子的操守,那只有把人变成蚯蚓之后能办到。蚯蚓,在地面上吃干土,在地面下喝泉水。可仲子所住的房屋,是像伯夷那样廉洁的人所建筑的呢?还是像盗跖那样的强盗所建筑的呢?他所吃的粮食,是像伯夷那样廉洁的人所种植的呢?还是像盗跖那样的强盗所种植的呢?这个还是不知道的。”
匡章说:“那有什么关系呢?他亲自编草鞋,他妻子绩麻练麻, 用这些去交换其它生活用品。”
孟子说:“仲子是齐国的宗族世家,他的哥哥陈戴在盖邑的俸禄便有几万石之多。可他却认为他哥哥的俸禄是不义之财而不去 吃,认为他哥哥的住房是不义之产而不去住,避开哥哥,离开母亲,住在於陵这个地方。有一天他回家里去,正好看到有人送给 他哥哥一只鹅,他皱着眉头说:‘要这种呃呃叫的东西做什么呢?’
过了几天,他母亲把那只鹅杀了给他吃,他的哥哥恰好从外面回 来,看见后便说:‘你吃的正是那呃呃叫的东西的肉啊!’他连忙 跑出门去,‘哇’地一声便呕吐了出来。母亲的食物不吃,却吃妻子的;哥哥的房屋不住,却住在於陵,这能够算是推广他的廉洁 的操守吗?像他那样做,只有把人变成蚯蚓之后才能够办到。’”
二、原文:出自《於陵子》齐 陈仲子
匡章曰:“陈仲子岂不诚廉士哉?居於陵,三日不食,耳 无闻,目无见也。井上有李,螬食实者过半矣,匍匐往,将食之三咽,然后耳有闻,目有见。”
孟子曰:“于齐国之士,吾必以仲子为巨擘焉。虽然,仲子 恶能廉?充仲子之操,则蚓而后可者也。夫蚓,上食槁壤,下饮 黄泉。仲子所居之室,伯夷之所筑与?抑亦盗跖之所筑与?所食 之粟,伯夷之所树与?抑亦盗跖之所树与?是未可知也。”
曰:“是何伤哉?彼身织屡,妻辟垆,以易之也。”
曰:“仲子,齐之世家也,兄戴,盖禄万钟。以兄之禄为不 义之禄而不食也,以兄之室为不义之室而不居也,辟兄离母,处 于於陵。他日归,则有馈其兄生鹅者,己频顣:‘恶用是轻轻者为哉?’他日,其母杀是鹅也,与之食之。
其兄自外至,曰: ‘是轻轻之肉也!’出而哇之。以母则不食,以妻则食之;以兄之 室则弗居,以及陵则居之。是尚为能充其类也乎?若仲子者,蚓 而后充其操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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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析
陈仲子是齐国著名的“廉士”,可孟子却认为他的作为并不能 算是廉洁,尤其是不能提倡、推广他的这种作为。
因 为他的所作所为做得太过分了,是一种走极端的行为。孟子尖刻 地讽刺说,要做到他那样,除非把人先变成蚯蚓,只吃泥土,喝 地下水,这才能够做到彻底“廉洁”。而真正要用这种“廉”的 标准来衡量,就是陈仲子本人也没有能够做到。
比如说,他住的 房屋,还不知道是哪个不廉洁的人甚至强盗一样的人建筑起来的 哩;他所吃的粮食,还不知道是哪个不廉洁的人甚至强盗一样的 人种植出来的哩。何况,他离开母亲,不吃母亲的食物,但却还是要吃妻子的食物;他避开哥哥,不住哥哥的房屋,但却还是要在於陵这个地方来住房屋。
这些行为说到头,只能算是一种沽名钓誉,一种酸腐,用我们今天流行的话来说,就是一种“假”,一种虚伪。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陈仲子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於陵子
参考资料:我的回答虽然有点牛头不对马嘴,但是还是希望对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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