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中,可知论和不可知论的划分标准

划分标准为什么是,“是否承认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 ”?而且,这里的同一性什么意思?请解释一下。

可知论:认为世界是可知的,是可以为人所认知的。世界是物质的,若我们的思维,意识可以正确的反映物质世界,则我们承认思维与存在具有同一性,即这个世界是可知的。(就是可以被我们了解,认识,知道的)

不可知论:认为世界不可名状,是不可知的,是时刻变化着的。我们的思维无法正确反映物质世界。(即我们无法了解认识知道这个世界)

总结一下:可知论和不可知论就是在讨论物质世界是否能被人类感知!思维是属意识范畴,存在属物质范畴。“同一性”可以直白的理解成“相同”,即:人类思维对现实的反映与现实存在是否相同! 相同就是可知,不相同就是不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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