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侦 指纹 证据

我有一沓钱?怎么才能证明这个人摸过这些钱 除了指纹还有什么能证明?
还有指纹多少天会消失~覆盖以后会不会特别不好化验?关系到哥们人格~大家多帮忙~!

指纹是人类手指末端指腹上由凹凸的皮肤所形成的纹路。指纹能使手在接触物件时增加摩擦力,从而更容易发力及抓紧物件。是人类进化过程式中自然形成的。第一类是明显纹,就是目视即可见的纹路。如手沾油漆、血液、墨水等物品转印而成,通常都是印在指纹卡上成为基本资料;
第二类是成型纹,这是指在柔软物质,如手接触压印在蜡烛、黏土上发现的指纹;
第三类是潜伏指纹,这类指纹是经身体自然分泌物如汗液,转移形成的指纹纹路,目视不易发现,是案发现场中最常见的指纹。潜伏指纹往往是手指先接触到油脂、汗液或尘埃后,再接触到干净的表面而留下,虽然肉眼无法看到这些指纹,但是经过特别的方法及使用一些特别的化学试剂加以处理,即能显现出这些潜伏的指纹。鉴识人员最常接触到的指纹是潜伏纹。如果指纹是留在金属、塑胶、玻璃、磁砖等非吸水性物品的表面,检验方法就比较容易。通常可以用粉末法,选择颜色对比大的粉末,撒在物品表面提取出完整的指纹;另一方法是磁粉法,以微细的铁粉颗粒,用磁铁作为刷子,来回刷扫,显现指纹。如果指纹留在纸张、卡片、皮革、木头等吸水性物品的表面,必须经过化学处理才能在化验室显形。
常用的化学法有:碘熏法——即使用碘晶体加温产生蒸气,它与指纹残留物的油脂产生反应后,便会出现黄棕色的指纹,必须立即拍照或用化学方法固定;
宁海得林(Ninhydrin)法——将试剂喷在检体上,与身体分泌物的氨基酸产生反应后,会呈现出紫色的指纹;
硝酸银法——硝酸银溶液与潜伏指纹中的氨化钠产生反应后,在阳光下会产生黑色的指纹;
萤光试剂法——萤光氨与邻苯二醛几乎马上与指纹残留物的蛋白质或氨基酸作用,产生高萤光性指纹,此试剂可以用在彩色物品的表面。
采集证据还可以使用其他的方法,如三秒胶法,即利用氰丙烯酸酯的气体与水和氨基酸分子反应而产生指纹

指纹鉴定是犯罪侦察学的重要课题之一,是识别罪犯最普遍的方法。“指纹鉴定”(源于拉丁语daktylosh——“手指”、skopeo——“看”),这个术语首次出现于1887年的印度。当时,英国官员威廉·赫谢尔在向印度士兵发放薪水时要求他们在付款收据上留下指印。后来,他开始在其辖区的一个监狱中使用同样的方法——命令每一个犯人在花名册上自己名字旁边按下指印。20年的工作经验使他得出一个结论:一个人的指纹永远也不会与另一个人的相同,而且纹样终生不变,即使手指受伤(比如被开水烫伤),指纹也能完全恢复。赫谢尔为自己的发现兴奋不已,立即致函监狱总监,建议使用这一方法。然而后者将此视为疯人呓语。差不多在同一时期,一位叫亨利·福尔兹的苏格兰医生也得出了同样的结论。但最终确定指纹能绝对准确地鉴别一个人这一事实的,是英国学者弗朗西斯·高尔顿。

1888年伦敦发生了系列谋杀案,令市民恐慌不安。但苏格兰场(伦敦警察厅所在地)掌握的只是一些对嫌疑犯外表的简单描述、少得可怜的特征和传统的演绎推理法。正好在这时,高尔顿先生连续采集了数千人的指纹并加以分析研究。尽管那个杀人犯终未被捉到,但对数千人指纹的研究使他确信:人的指纹共有四个基本类型,其余的均由此衍生,由此也奠定了指纹分类法的基础。高尔顿得出的十个手指指纹重样的可能性的比例是1:640亿,因此实际上不可能存在两个人有一样的指纹这种情况。当时,这一发现引起轰动。苏格兰场据此破获了数百件悬案。于是从1900年开始指纹鉴定术成为伦敦警察破案的正式方法。1911年,采用指纹鉴定方法抓获了达·芬奇一幅名画的偷窃者。随后,其他国家的警察系统也开始使用这一方法,直至今天。

什么是证据? 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判案的根据。证据有七种:(一)物证、书证;(二)证人证言;(三)被害人陈述;(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五)鉴定结论;(六)勘验、检查笔录;(七)视听资料。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应当如何取得证据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

在司法审判中,据以认定案件情况的事实。又称证据事实。证据事实的表现形式,如证人证言、物证等,也称证据,又称证据来源、证明手段。诉讼证据与科学研究或日常生活中的证据不同之处在于,前者是纳入国家诉讼活动的范围,并受国家的诉讼法规范所调整和制约。

在诉讼中,证据是认定案情的根据。只有正确认定案情,才能正确适用法律,从而正确处理案件。因此,证据问题历来是诉讼中的关键问题。对证据制度的研究已经形成一门学科,称为证据学或证据法学。

【证据的种类】

这是指法律上规定证据来源表现形式的分类。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证据有下列7种: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中国《民事诉讼法》把证据分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行政诉讼法》与《民事诉讼法》基本相同。
英美法系国家把证据分为证人证言、书面文件和实物证据。大陆法系国家则认为当事人不得作为证人,鉴定人也不同于证人,所以把证据分为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人意见、书面文件和实物证据。

【证据的收集】

在中国的刑事诉讼中,指司法机关发现和取得证据的活动。它是司法机关运用证据、认定案件事实的第一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有责任收集证据,查明案情;在中国的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举证责任。在行政诉讼中,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并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人民法院也应当根据职权,主动收集证据,以查明案情,解决争议。
司法机关在诉讼中有权向有关的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对于涉及国家机密或者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在刑事诉讼中,凡是伪造证据、隐匿证据或毁灭证据的,必须受法律追究。收集证据应当依靠群众,遵守合法和客观全面的原则。《刑事诉讼法》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并且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
收集证据的方法,在刑事诉讼中主要是现场勘验,尸体检验,活体检验,询问证人,讯问被告人,检查,扣押和鉴定等;在民事诉讼中主要是询问当事人和证人,调取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进行勘验和鉴定等。

在西方,英美法系国家无论是在民事诉讼或刑事诉讼中,都认为收集证据、提出证据是当事人的责任。在刑事诉讼中,警察官员和检察官是作为控诉一方的当事人而负有收集证据责任的(见米兰达规则)。大陆法系国家在民事诉讼中强调当事人应当收集 、提供证据;但法院也可依职权收集证据。在刑事诉讼中则强调警察官员、检察官、法官依职权主动搜集证据,而不以当事人的申请和提供证据为条件。

【证据保全】

这是指对证据采取措施加以收取和固定。证据由于时过境迁或其他原因,有可能失灭、失真或难以取得,如证人将要出国或因病可能死亡,现场脚印会模糊甚至消失,物证可能会腐烂、变质或变形等。因此,为了有效地利用证据认定案情,司法机关和有关机关必须采取措施对证据加以保全。

在中国,刑事诉讼中的证据保全,包括对被告人的讯问和对证人、被害人的询问采用笔录;对勘验现场,检查人身,检查、扣押物证、书证,采用笔录、照相、绘图、复制模型、录像、查封和收存等。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的证据保全,可由诉讼参加人提出申请,也可由人民法院根据需要主动采取。民事诉讼当事人在起诉前申请证据保全,应由公证机关进行。当事人在起诉后,应当申请公证机关将所保全的证据,提交受诉人民法院。当事人在起诉后申请证据保全,由人民法院经过审查后作出是否准许的裁定。按照保全程序而确定的证据,以后法院在审判案件时是否采用,要以被保全的证据对案件是否有意义来决定。

资本主义国家的刑事诉讼法中都规定有证据保全的程序。民事诉讼法中,对于证据保全程序的规定更为具体。

【证据的判断】

这是指司法机关审查和确定证据的真伪,并对案情事实作出结论。中国的诉讼法规定: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审查证据是否确实,一方面要进行个别审查,即从证据的本身进行审查,如证人与案件是否有利害关系,鉴定结论所根据的资料是否可靠等;另一方面要对全部证据进行综合审查,分析它们彼此之间是否存在矛盾。个别审查和综合审查,既有区别,又有联系,通常是同时进行的。

在中国的刑事诉讼中,判断证据,认定案件事实,必须遵循重证据,不轻信口供的原则。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证据充分确实,即不仅每个证据是确实的,而且在数量上要足以证实被告人有罪,而能排除任何其他的可能性。在侦查、审理中,如果最后仍收集不到充分的证据证实被告人有罪,就应以无罪论处。

在中国的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对各种证据,必须综合案件的全部材料加以分析、判断,辨别它的真伪,审查确定它的证明效力。《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陈述,应当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当事人拒绝陈述的,不影响人民法院根据证据确定对案件事实的认定”。还规定:“人民法院对经过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应当确认其效力。但是,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

资本主义国家诉讼中的证据判断,一般都采取自由心证原则,即由法官根据审理案件过程中所建立的内心确信来进行判断。就证据的证明要求来说,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在刑事案件中没有区别,都要求达到不容有任何合理怀疑的程度。在民事案件中,大陆法系国家对民事证据的证明要求与刑事证据基本相同;而在英美法系国家只要一方所提出证据的证明力超过对方,即可认定前者所主张的事实。

【相关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简称《民诉意见》

需要指出的是,在我们国家,目前尚没有独立的证据法,有关证据的法律规范分别规定在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的法典中。在一些司法机关的组织法和一些实体法,例如《民法通则》中,也有个别规定。也就是说,虽然在我国的一些高等院校里(例如中国政法大学),证据法学作为重点课程已经讲了20多年,但是我国的证据法现在仍属于程序法的范畴。一些学者在为形成独立的证据法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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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失去父亲后的生活还在继续
Proof
片名:Proof
译名:证据 更多译名:求证/证明我爱你
导演:彼得·西格尔Peter Segal
主演:格温妮丝·帕特洛Gwyneth Paltrow
安东尼·霍普金斯Anthony Hopkins Paltrow
霍普-戴维斯Hope Davis
杰克·格林哈尔Jake Gyllenhaal
类型:剧情
片长:100分钟
级别:PG-13级(色情和毒品的内容)
发行:派拉蒙公司Paramount Pictures
上映日期:2005年9月16日(美国)
IMDB评分:6.4/10 (73 votes)
推荐指数:★★★☆
剧情简介
影片根据戴维·奥本曾获普利策奖的百老汇剧目改编,故事讲述了一位女人在失去父亲后的生活。霍普金斯饰演的父亲是一位非常优秀的数学家,然而他的天才却最终毁于突如其来的精神分裂症,自己也丧命于此。他的死给他长期处于精神压抑并伴有恐惧症的女儿(格温妮丝)造成了极大的影响,她无法回避父亲去世的事实,以及自己一直隐藏在内心深处的某种情感。幸好这时父亲生前的一名学生(吉伦哈尔)及时出现,他开始帮助她正视父亲的死,并调整自己的生活状态。
渐渐地,吉伦哈尔发现格温妮丝继承了她父亲卓越的智慧,但同时也隐藏着与她父亲同样可怕的危险,如果得不到正确的引导,或许有一天她也会像他父亲那样死去。为此,温格妮丝多年未见的姐姐(戴维斯)也赶来帮助她处理父亲遗留下来的事情,并希望自己的关怀能避免另一位亲人这样莫名的离去。

幕后花絮
同名舞台剧《证明我爱你》是戴维·奥本的第二出戏剧作品,2000年首次被搬上舞台,便取得了空前的成功,获得极佳的赞誉,随即于半年后移师百老汇演出。本片的一号女主角格温妮丝·帕特洛也是唯一一位出演过原版舞台剧的演员,对于这位大名鼎鼎的女演员,人们除了看到她纯熟的演技外,更多关注的还有她在舞台下的种种另类表现。当年戏剧在百老汇演出时,就经常有人看到她在台下的怪诞行为,经常有突然进入她化妆室的人,撞见她双腿挟着头部倒立行走,或者双手撑地,两腿划圈就好像直升飞机一样,更有人曾经看见她全身扎满了针。格温妮丝对针灸、瑜珈以及膳食营养等养生之道都颇为热衷,在她的食谱中你绝对看不到小麦粉、肉和乳制品的存在。她的种种怪癖在去年拍摄本片时更是暴露无遗,拍摄现场,每天中午1点半,她的司机都会准时为她送来家中私人厨师做的午餐,而只是这一项花销就要她每周付出2580美元的代价。除了自己的饮食有严格要求外,就连他的老公克里斯·马丁也必需顺从她的安排,如果不带上她指定的午餐,那就连门都别想出了。格温妮丝的老公已经被她管教得烟不抽,酒不喝,就连派对应酬也很少出席……

演员阵容
本片汇集了多位重量级明星,演员阵容可谓强大,毕竟这年头“玩感情、玩剧情”的人还是占多数的。影片中女主角的扮演者是奥斯卡影后格温妮丝·帕特洛。这位曾主演过《恋爱中的莎士比亚》、《七宗罪》、《完美谋杀案》等多部经典影片的好莱坞女星,不仅外表恬美迷人演技更是成熟自然,对各种不同类型的角色都能准确把握,将人物刻画得丝丝入扣。加上此次已经是她与约翰导演的二次合作,两人之间更是有了默契可言,所以即使面对如此复杂的人物性格,格温妮丝仍能从容应对,将人物内心完美地呈现出来。
影片中另外一位重量级人物便是老戏骨安东尼·霍普金斯,同样的奥斯卡小金人获得者。今年已六十八岁的他仍然不减当年的风采,看他的表演总能让人感到是种享受,而且老当益壮的他不仅今年要有三部参演影片,就连06、07年的工作计划也都已经排定出来,不能不令人敬佩。除了两位实力派明星,影片中还有一个亮眼之处,那就是出演学生一角的好莱坞小帅哥杰克·吉伦哈尔,从小杰克便表露出他对表演的渴望,11岁开始拍摄电影,虽然他的表演称不上有什么演技可言……

参考资料:http://baike.baidu.com/view/58997.html?wtp=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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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08-31
如果他摸过这些钱,上面会留下他的指纹。如果保存好的话,指纹是不会消失的。
但是,如果这些钱之后被别人摸过,可能会将之前的指纹抹去。
另外,如果不是涉及刑事案件或者重要的民事案件,公安机关一般是不会给做指纹鉴定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08-08-31
3-5天提取有效果
覆盖之后鉴别会有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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