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合租一个三室一厅的房子,是房东分别找人租的,所以大家开始也互相认识。其中有个女孩是人大的研究生,目前在全球四大会计事务所工作。可我和另一个女孩屡屡发现东西不见了,小到冰箱里的食物、新买的洗面奶、洗发水等,大到我新买的连吊牌还未拆过的一两千块的衣服......有一次我和那个丢失东西的女孩商量好从房东那里找借口拿来她房间的钥匙,进去后发现我们所有丢失的东西都在她那里。晚上我们问她,她还死不承认,回到房间关上门几分钟后出来,让我们进去看,白天看到放在那里的东西全部不见了。
我们快气死了,她还说我们无缘无故冤枉她,诽谤她。
她是我们三人中收入和学历最高的,平时感觉也挺友好的,可为何做这种事情?
不过还好没有偷我的笔记本,万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