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安全防护措施有哪些

如题所述

1营业线施工安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营业线施工组织措施不完善。部分施工单位编制的营业线施工方案不完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不严密或未制定安全技术组织措施,负责施工安全的现场包保干部责任心差、不能按时上岗进行监护,对施工安全的关键环节缺乏针对性的防范措施。
(2)施工慢行期间超挖超卸。部分施工单位在列车慢行期间作业中,将枕盒及枕头道碴全部挖空,超规定拆卸钢轨扣件。多次出现危及行车安全的问题。
(3)施工后列车放行条件把关不严。检查陇海下行线381km一383km清筛换枕大修工地,因施工机械故障,导致232根轨枕盒内及枕头道碴全部挖空后未及时回填,其中连续26根轨枕头外侧挖深达220ram。现场抽查高低二处。分别为+31mm、+47mm。施工单位在设备整修不彻底,未达到放行列车条件下盲目开通线路,给行车安全带来严重安全隐患。
(4)违反规定天窗点外擅自施工。个别施工单位安全意识淡薄,片面追求施工进度。轻视营业线的行车安全,天窗点外擅自施工。如陇海线555km+810m处立交施工中。施工单位利用列车间隔时间进行桥涵挖孔桩作业,孔桩直径1.5米。深达9.5米;三名民工在未设任何防护的情况下,将连续5根轨枕头弹条扣件卸除,来车时也未补齐,使用起拨道机进行线路整修作业。严重破坏了无缝线路和路基的稳定性。
(5)机械设备使用管理不规范。部分施工单位违反“施工安全协议”,擅自使用大型机械作业,且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陇海478km+600m处。工程部门使用机械在路肩上倒运土方,不按规定设置防护,列车通过时也不停止作业;在无设备管理单位配合、地下隐蔽设施不清的情况下,擅自使用挖掘机械清除杂土。挖断信号电缆,造成信号中断2小时23分,影响客车8列。
(6)路料管理混乱。施工现场废旧路料管理存在大量问题,未按规定做到工完料净和派专人看守。许多钢轨、轨枕、片石、接触网杆混凝土底板等路料随意放置在两线间:道床边坡和轨枕头处,很容易侵入限界危及列车安全。
(7)部分区间卸碴作业管理失控。陇海上行线503km+Om-200m处卸碴作业中,施工负责人未按规定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未设置防护。也不通知设备管理部门监护;所用民工全部没有经过安全培训;唯一的防护员未按规定着装、佩带标识。且擅离防护岗位去卸碴清道。
(8)安全控制能力不足,对施工主体单位缺乏有效监督。本次电气化改造工程中,共有施工单位15个,该区段上有关站段为设备管理单位,主要承担运输组织协调、施工给点及安全监管责任。在实际工作中站段对施工主体单位达不到监护及控制效果。一是部分施工单位对设备管理单位指派的监护人员有抵触情绪;二是监护人员发放安全整改(停工)通知书时,部分施工单位不签认、不整改;三是监护人员在部分施工现场不能履行职责。
(9)劳务工管理不到位。一是用工单位安全教育培训流于形式。只进行口头教育,无培训资料和教育记录,民工不清楚起码的安全常识;二是劳务工队伍不稳定,去来很随意,新到岗民工不进行培训就上道施工;三是施工单位对民工的违章作业视而不见,管理松弛。
(10)施工联锁试验不规范。一是联锁试验存在原始记录不全或无原始记录的问题;二是联锁试验表格有空格,未按要求填写,且有涂改现象;三是个别站联锁试验时。违反必须一人监护,一人试验的规定,且以盖章代替签名;四是施工天窗试验时,由于时间紧,任务量大,存在着试验不彻底或漏项问题。
2原因剖析上述问题的发生决不是偶然的,它既带有普遍性。也有其特殊性。我认为,施工安全问题的产生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1)安全责任意识淡薄。一是施工单位片面追求经济效益,以施工进度为第一要务,对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问题关心过问不够,总认为施工中出问题是正常的;二是施工管理者安于现状,工作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对部、局有关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的规定理解不透。各项施工措施流于形式,落实不到位;三是设备管理部门监管力度不够,对施工安全中出现的问题总认为是施工单位的事,缺乏立即监督整改的积极性。
(2)安全管理手段欠缺。一是对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缺乏了解,不知如何管理,无能力把握安全关键;二是对科学管理方法,如安全管理工程理论知之甚少,不会利用科学理论指导施工安全工作;三是安全责任追究体系不完善,施工安全中出现了问题相关部门互相推诿扯皮,即使找出了责任者,在处理上也是避重就轻,以经济处罚代替行政处理。
(3)好人主义思想严重。一是管理层监督管理不力。检查中明明已经发现违章作业或其它严重问题,因怕得罪人不敢严肃处理,或轻描淡写、大事化小、降级处理。二是事故定性定责不严。对因施工造成的事故或设备故障不按规定严格定责,有意模糊其事,考核中搞下不为例,起不到教育和防范作用。三是重人情、轻管理。只要不出事,大家你好、我好、大家好。不按科学管理施工,不去认真研究施工中出现的倾向性问题,天长日久,问题越积越重,积重难返。等造成不良后果悔之已晚。
(4)专业管理作用发挥较差。一是专业部门对上道设备质量把关不严,等不良设备上道后再去解决问题费时费力,且危及行车安全和人身安全;二是试验产品和定型产品混淆使用,对部分没有经过上道使用考验的产品大量推广使用,造成新设备先天不足;三是部分新设备缺乏现场调查,设计生产出来的产品不能满足现场的使用,专业部门在接收使用过程中不能坚持原则。
3几点思考营业线施工与安全是铁路运输生产的一对矛盾,伴随着铁路的发展将长期存在,列车速度越高,对安全的要求越高;规范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必须从基础做起,严把施工安全“八大关键”,落实施工安全“九不准”和“十禁止”制度,切实提高营业线施工的安全保障能力。一是严把施工安全。八大关键”。即严把郑局运统17登、消记关;严把点前准备超范围关;严把施工作业防护关;严把干部上岗监护关;严把旧料回收关;严把联锁关系试验关;严把调度命令收发和列车进路、凭证关;严把列车放行条件关。二是落实施工安全”九不准”制度,即未制定《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不准施工;未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不准施工;施工准备不充分不准施工;施工负责人、包保干部不到岗不准施工;施工配合人员不到岗不准施-F";未设好防护不准施工;所有作业人员在施工前未经过安全教育不准施工;擅自变更施工内容不准施工;天气不良、作业条件不能保证安全不准施工。三是落实施工安全“十禁止”制度,即禁止天窗点外动设备基础施工;禁止超范围施工;禁止超温动道作业;禁止施工后随意放行列车。盲目提速;禁止两正线间装卸路料作业;禁止监控设备不良的施工轨道车上道作业;禁止无施工作业票施工;禁止利用列车间隔进行影响正线安全的施工;禁止施工机具、材料侵限;禁止进行偷点、抢点、骗点的施工。
4结束语当前,铁路迎来了一个难得的发展机遇。我们必须更新建设理念,加强营业线施工管理。以对国家、对人民、对历史高度负责的精神,从施工管理上要安全,从施工管理上要质量,从施工管理上要进度,优化施工建设资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当好先行。信息来源:中国铁路行业第一网站-中国铁道网

法律依据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四条铁路沿线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保障铁路安全的教育,落实护路联防责任制,防范和制止危害铁路安全的行为,协调和处理保障铁路安全的有关事项,做好保障铁路安全的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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