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者是否享有业主同样权利?

我租住在上海宏祥公寓,小区保安不让我的车子停在小区内,说我是租房者,小区车位要首先给业主的,而小区停车每夜每车要收取5元停车费,我正常交费的,物业管理费我也是正常交的,为什么我的车子就不能进小区停放呢?有没有法律依据?请大家帮忙找一下,谢谢!

您好!物业管理公司的做法是完全不正确的.因为租赁合同在法律意义上等同与产权的暂时转让.也就是说你现在是该房屋的权利人,你也正常交纳相关费用,所以你也一样可以享受物业公司的相关配套服务.鉴于他们这种情况,你可以向建设部下属的物业管理办公室投诉或者直接找记者比较好解决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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