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一一套房子做了财产保全法院能否强制执行

如题所述

  目测现在基层法院的民事判决,与其说是秉公执法,倒不如说是和谐第一。
自然人的债权纠纷,法官能不出判决的就尽量不出判决,什么意思?你们当事人自己去调解呗!原告说被告欠我300万,有借条有转账凭证、被告说他放高利贷,我只借了他50万。法官怎么办?就对双方律师说,你们自己去讨价还价,到底是多少金额,你们商量好了告诉我,我出调解书。
这样对法官来说,即规避了判决的风险、上诉的风险,又不用仔细分析研究案情,对大家都好交代。

执行法官也一样。
原告拿着胜诉判决找到执行法官,以为执行法官就会立即、马上、无条件的为你去执行判决。现实却是,在你之前,他还有20个执行案子等着,你是第21个。他每天要开会、他每天要找不同的当事人谈话、他要跑银行封账户、他要做许多的事。他只有1/21的精力来执行你的案子。
而且,每个地方法院、每个执行法官理解执行条例的角度都不同,
有一些,查封被告房产、强行撬锁进行评估、马上送拍卖公司等待拍卖。唯一一套也能拍卖!原告只要在外面租套小房子,付一、两年的房租,再把被告塞进去,就结了。

还有一些,查封被告房产、找不到被执行人、被执行人耍赖、强调唯一一套房产、躲在房子里要死要活以死相逼,甚至把家里八、九十岁的老人和三、四岁的小孩叫来和法官对峙,法官怕了,执行有风险,于是,你赢了官司,拿到了判决,却,永远没有办法执行被告的房产,永远拿不到传说中的执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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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2-28
  唯一一套房子做了财产保全法院能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条 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执行依据确定被执行人交付居住的房屋,自执行通知送达之日起,已经给予三个月的宽限期,被执行人以该房屋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的必需品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11-23
可以的!
今后,只有唯一一套住房,不再是老赖逃避法院执行的理由。申请执行人按照廉租房标准,为被执行人提供一套小面积房屋,用于维持其生活必需,那么被执行人名下的房屋就可以被执行;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平均租房价格,为被执行人提供5到8年的租房费用,则被执行人名下的房屋也可以被执行。
老赖,更多“酷刑”等着你!看你还赖!追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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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6-11-23
现在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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