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户口领结婚证的户口注销了婚姻关系还存在吗

两个户口领结婚证的户口注销了婚姻关系还存在吗

该婚姻关系有效。

1、《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2、《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也就是说,一个公民只能在一处登记户口,不允许有双重户口。综上,由于各种原因有两个户口的人,注销其中一个户口不影响婚姻关系的存在。

扩展资料:

夫妻双方其中一人有双重户口的,可注销其中一个户口并更换结婚证。

1、当事人因双重户籍而被注销户口的,夫妻双方可以带上本人未被注销的户口本、对应的身份证、派出所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结婚证等文件;

2、去原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换领结婚证,并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民函[2004]76号):六、关于补领结婚证、离婚证问题:

申请补领结婚证、离婚证的当事人出具的身份证、户口簿上的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与原婚姻登记档案记载不一致的,当事人应书面说明不一致的原因,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当事人出具的身份证件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户口登记

百度百科-婚姻登记条例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6
  该婚姻关系还是有效的:
  1、当事人因双重户籍而被注销户口的,夫妻双方可以带上本人未被注销的户口本、对应的身份证、派出所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结婚证等;
  2、去原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换领结婚证,并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民函[2004]76号):
  六、关于补领结婚证、离婚证问题:
  申请补领结婚证、离婚证的当事人出具的身份证、户口簿上的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与原婚姻登记档案记载不一致的,当事人应书面说明不一致的原因,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当事人出具的身份证件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法定婚龄,申请补领时仍未达法定婚龄的,婚姻登记机关不得补发结婚证。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法定婚龄,申请补领时已达法定婚龄的,当事人应对结婚登记情况作出书面说明;婚姻登记机关补发的结婚证登记日期应为当事人达到法定婚龄之日。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09-16
结婚证与户口没关系。
第3个回答  2016-09-16
不存在了
第4个回答  2016-09-16
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