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如题所述

一、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制定宗旨
为了贯彻“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加强学校体育工作,鼓励学生积极参与体育锻炼,培养良好的锻炼习惯,提高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特制定本标准。
二、标准的定位和适用范围
本标准作为《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专门针对学校实施,代表国家对学生体质健康的基本要求。它适用于全日制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的在校学生。
三、标准的综合评定内容
本标准综合考虑学生的身体形态、身体机能、身体素质和运动能力等方面,全面评价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它是促进学生体质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也是激励学生积极参与体育锻炼的教育工具,更是评价学生体质健康的个体标准。
四、标准的测试分组和项目
本标准根据学生年龄和发展阶段,将测试对象分为不同组别。小学一、二年级和三、四年级的测试项目分为三类,身高和体重为必测项目,其他两类项目选测一项。五、六年级组以及初中、高中和大学组的测试项目包括五类,身高、体重和肺活量为必测项目,其他三类项目选测一项。选测项目每年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或高等学校确定并公布,原则上每年不重复。
五、评分的构成和等级评定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学年总分由标准分和附加分组成,满分为120分。标准分是由各单项指标得分与权重乘积之和构成,满分为100分。附加分则根据实测成绩超过100分的加分指标来确定,满分20分。小学的加分指标是1分钟跳绳,加分幅度为20分;初中、高中和大学的加分指标为男生引体向上和1000米跑,女生1分钟仰卧起坐和800米跑,各指标加分幅度均为10分。
六、成绩评定和应用
学生学年成绩根据学年总分评定等级:90.0分及以上为优秀,80.0~89.9分为良好,60.0~79.9分为及格,59.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每个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记录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中。特殊学制的学校可以根据规定和需求调整登记卡的栏目。学生毕业时的成绩按毕业当年学年总分的50%与其他学年总分平均得分的50%之和评定。
七、测试成绩与奖励关联
学生测试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者,才有资格参加评优和评奖;成绩达到优秀者,可获得体育奖学分。测试成绩不及格的学生有一次补测机会,若补测仍不及格,则学年成绩评定为不及格。对于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的学生,毕业时如果《标准》测试成绩不足50分,将按结业或肄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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