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房屋继承权如何分配?

如题所述

如何分配房屋继承权?
房屋继承权的分配首先遵循遗嘱的指示。如果有遗嘱,继承将按照遗嘱中指定的份额和继承人进行。如果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处理。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若第一顺序继承人无法继承或放弃继承权,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
在分配遗产时,一般要求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享有均等的份额。然而,对于有特殊困难的人、未成年人或缺乏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适当照顾,分配较多的遗产。相反,如果有抚养能力和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则在遗产分配时应不分或少分。
房屋继承的具体程序如下:
1. 继承开始后,若有遗嘱,遗嘱执行人担任遗产管理人。若无遗嘱执行人,继承人应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若继承人未推选,则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若无人继承或继承人均放弃继承,则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2. 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时,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
3. 遗产管理人需履行多项职责,包括清理遗产、制作遗产清单、报告遗产情况、采取措施防止遗产损毁、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分割遗产以及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
4. 遗产管理人若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继承人、受遗赠人、债权人损害,应承担民事责任。
在实践中,房屋继承可能会引发纠纷。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解决争议,包括起诉至法院。但在发生继承之前,必须对房屋产权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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