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停交后怎么续交

如题所述

在养老保险中断后,中断缴费人员可持公民身份证(户口薄)、养老保险手册、本人档案到当地的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手续。如果是已参加养老保险的职工,并未办理退休手续的,中断缴费和未按规定缴费,要求补缴其养老保险费的,可按同期养老保险缴费政策进行补费,并按规定加收利息。

处理方法是什么
(一)首先我们需知道,养老保险不会作废,养老保险是累计算的,98年7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0年以上,98年7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人员,到退休年龄缴费满15年,就可以享受养老金待遇,中间允许有断缴。
(二)对于失业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的职工是允许中断缴费的,其他中断缴费期间按照欠费处理,必须予以补缴。选择日后补缴的,并继续缴纳,可以接续计算。
(三)根据《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于因某种原因单位或个人不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视为欠缴。欠缴月份无论全额欠缴还是部分欠缴均暂不记入个人帐户,待单位或个人按规定补齐欠缴金额后方可补记入个人帐户。
(四)职工所在企业欠缴养老保险费用期间,职工个人可以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用,所足额缴纳的费用记入个人帐户,并计算为职工实际缴费年限。
(五)出现欠缴情况后,以后缴费采用滚动分配法记帐:即缴费先补缴以前欠缴费用及利息后,剩余部分作为当月缴费。
(六)补缴养老保险需要缴纳滞纳金,为千分之2每天计算。具体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可直接咨询当地社保中心,咨询电话为12333。
(七)对于个体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者,因收入不稳定等其他个人原因中断缴费,按照有关规定,按照间断处理,不允许补缴。到退休时累计缴费不到15年时一次性领取养老金,并不再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养老保险个人缴纳比例如何确定?
养老保险个人缴纳比例一般是根据社保部门的规定为主,以实际工资作为缴纳基数。
1、企业缴费额=核定的企业职工工资总额×20%;职工个人缴费额=核定缴费基数×8%(目前为8%)。
2、个体劳动者(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缴费额=核定缴费基数×18%。
养老保险个人缴纳比例一般是根据社保部门的规定为主,以实际工资作为缴纳基数。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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