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在工厂受伤了怎么赔偿

如题所述

工地临时工人受伤的赔偿,需视情况而定:
1、在工地上做临时工受伤了,可以由单位或者劳动者本人依法申请工伤认定,之后携带工伤认定书等材料来申请社保经办机构理赔;
2、如果不属于工伤的,则可以依法申请人身损害赔偿。
工伤鉴定程序如下:
1、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2、工伤职工伤情相关科别的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
3、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4、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时送达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工伤鉴定申请材料如下:
1、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2、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书或鉴定书;
3、《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4、员工或用人单位伤事故情况材料;
5、员工的居民身份证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综上所述,临时工属于工伤的,可以在工伤认定书下来后,申请社保经办机构理赔,如果不属于工伤的,则可以依法申请人身损害赔偿。一般临时工与用工者在法律性质上建立的关系属于劳务关系,不同于雇佣关系,由于双方当事人在损害的发生上均无过错,故适用公平原则,即由受益人在受益范围内对受损害方的经济损失作适当补偿而不是赔偿。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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