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生活守则——谦卑同心

如题所述

读经:罗12:16节

十六节的经文是讲到与人同工的事情,也是讲到与人相处的事情。经文也很有意思,四小句话,两要两不要,既可以单独理解,也可以合在一起认识。现在,我们逐一的来看看吧!

一、要同心

第一句:要彼此同心。

说到同心,首先就是人。如果是一个人,就不会有什么同心不同心了。即说同心,肯定是两个人或两个以上的人在一起了。如果是两个人,还好一点;超过两个人,人数越多,同心就越难。

做一件事情,力往一处使,心往一处想,事情就容易成功。可是,人多嘴杂,意见也多,想要同心很难。

在这一句里,“要”是要求,是要求人同心的;在这一句里,还有“彼此”也是一个要求,是要求双方都要同心,不是只要求一方和另一方同心——这不是同心,这是跟从。

二、不要志气高大

第二句:不要志气高大。

前一句的“要”是要求,而这一句的“不要”是劝勉,而非要求。

有志气,是说一个人有目标,肯努力的表现,本来是一件好事。但是在这里说的不是有目标肯努力,而是说一个人心中另有自己的打算,和大目标有些不和睦的意思。这样,在与肢体相处中,容易产生矛盾,不能和睦相处。所以劝勉不要志气高大。

三、要俯就卑微

第三句:倒要府就卑微的人。

“倒”是颠倒的意思,“倒”和“要”和在一起就是不仅不,反而要的意思。“府就”就是低下来就近。这句话整体就是,反过来要就近低微的人,和他们平等相处。

四、不要自以为是

这一句是一个劝告。因为,人容易犯的一个错误就是——自以为聪明,什么都知道,比别人都懂。其实,很多时间,很多人在很多事情上不是无知,就是知道的很少,还自以为很懂。罗马书在这里劝告基督徒不要自以为聪明,不仅仅是不要卖弄小聪明,好好做人。还因为自以为聪明,就不容易好好与人相处,会破坏肢体关系。

五、总体就是

这一节经文总的就是劝勉那些不能用合一的态度去正确地与肢体相处的人,在这几件事上要注意。不要总是用同心要求别人和自己一心,而自己和别人不一心,同心是彼此的,不是一方的。不要存在高人一等的心,那样是无法与人和睦相处的;即使身份地位高于别人,也要低下身份与卑微的人平等相处。也不要自以为比别人聪明,把别人当憨子看,这是要不得的愚蠢。总意就是在主里要同心合意。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