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去哪个部门办理

如题所述

医保可以去居民所在地劳动保障管理所或社保局办理。
办理医保需要申报的材料如下:
1、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
2、参保人员信息登记表一份(粘贴一寸白底彩照);
3、医保确认书一份。
办理流程如下:
1、参保人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至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申请办理,区县医保中心当场予以办结;
2、参保人也可以至邻近的街道医保事务服务点申请代为办理,服务点将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参保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至该服务点领取代为办理的《医保卡》;
3、参保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在办理时需携带本人及参保人的有效证件;
4、用人单位集中办理时,可凭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本人有效证件至所属的区县医保中心办理,然后由用人单位将《医保卡》发给参保人。
个人参保可以分为两种:
1、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参保手续: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可持居民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的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或养老保险事务代理机构办理参保手续。
2、失业人员办理参保手续:失业人员可持本人身份证、失业证及复印件和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中止缴费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的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或养老保险事务代理机构办理续保手续,缴费办法参照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确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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