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吗?

法人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吗?

法人作为公司的负责人,属于用人单位一方,无需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只针对自然人,而公司法人是自然人的对称。
法律分析
如果公司是国有企业,你是否签订劳动合同由上级决定,因为国有企业的人事权在上级或母公司,按理说管理关系应在上一级组织。假如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存在劳动关系,法定代表人是不一定需要缴纳社保的,但公司里面至少要有一个人缴纳。董事长是董事会选举产生的,可能是公司的股东,也可能不是。根据相关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就要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从法律意义上讲,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如果董事长是公司的股东,作为公司管理者和所有者的董事长与公司建立的不是劳动关系,个人认为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如果董事长不是公司股东,有董事会的选举决议,还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吗?和谁签订劳动合同呢?非公司股东的董事长是公司管理者,如果也并非公司法定代表人,个人认为需要签订劳动合同,董事会的决议或聘书可以代替劳动合同的内容,不一定要另外签订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十一条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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