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杰明·富兰克林,10岁辍学,终成一代伟人,他有着怎样的开挂人生?

如题所述

提起本杰明·富兰克林,我们中的一些人可能不认识,毕竟那已是活在18世纪的人物了。当时的中国正处于“康乾盛世”——封建王朝的最后巅峰。但是只要在美国生活的人,不可能不知道这个名字,因为他就印在百元美钞上,享受着美国总统一样的待遇。

他有很多头衔:作家、政治家、外交家、慈善家、发明家、物理学家、成功的商人。法国政治家杜尔哥曾评价:“他(富兰克林)从上帝那里偷来了雷电,从暴君手上夺取了民权”。

像这样的天纵奇才不管在哪儿都是很少见的,可能大家会下意识认为这种人一定有一个很好的教育背景。恰恰相反,本杰明·富兰克林出生在一个并不富裕的家庭。父亲若西亚·富兰克林是一名移居到美洲的英国漆匠,在当地以贩卖蜡烛等杂货为生。

微薄的收入难以负担起全家开支,从10岁起,懂事的小富兰克林就辍学回家做工了。然而他旺盛的求知欲并没有就此止步。在印刷店做学徒时,他经常利用工作之便将周边书店的书籍借来熬夜研读,第二天清晨再归还。

这种生活一过就是七八年,到1723年时,17岁的富兰克林还是一个穷小子,他学到的印刷手艺不足以在纽约这样的大城市立足,只好搬到费城,寻求创业机会。

满怀激情的富兰克林在费城显示出了社交方面的才华,他通过读书交流和当地的有志青年成为了好朋友,并结识了宾夕法尼亚州总督威廉·基斯。这个总督成为了他第一个“伯乐”,他建议富兰克林到伦敦闯一闯,并口头保证会提供相关的推荐信与信任凭证。

可当富兰克林真的到了伦敦,才发现总督开的是个“空头支票”,并没有什么推荐信,抛开他的官方头衔,这位总督的信誉也不佳。

他没有气馁,而是在伦敦工作了两年挣足路费回家。此时,重拾老本行的富兰克林没有像总督那样的“贵人”扶持,也不够资格进入上流精英的俱乐部,但他比以往更加坚定。他从兴趣和自身关系出发,拉拢一帮朋友成立了共读会,并规定每次聚会都要讨论一个社会或自然科学话题,每三个月,成员要根据话题内容撰写文章当众宣读。

事实上,共读会这种看似没有任何收益的组织,成为了他以后开创事业的基础。富兰克林不仅从中收获了志同道合的朋友,得到了他们在资金方面的帮扶,还因此获得了第一批“粉丝”。在富兰克林办报时,这些人就是第一批读者;后来富兰克林创建了图书馆,这些人又成为了第一批会员。

在此之后,就是一个一顺百顺的故事。翻看下他在1730年之后的履历,简直像拿到了小说中的男主角剧本。

1732年,富兰克林化名“理查德桑德斯”写出《穷理查年鉴》,这本“名言集”当即风靡美洲,成为仅次于《圣经》的畅销书。

1736年,他当选为宾夕法尼亚州议会秘书。

1749年,创立了费城第一所大学。

1751年,创建了美洲殖民地的第一所医院。

1752年,46岁的富兰克林用风筝“引雷”,发明了避雷针。次年他被伦敦皇家学会选为院士。

独立战争爆发后,他参加了相关会议并协助《独立宣言》的起草工作。

晚年的富兰克林更是成为了坚定的废奴主义者,他亲自释放了自己的两个黑人奴隶,并组织了反对奴役的活动。

1790年,本杰明·富兰克林与世长辞,有两万余人参加了他的葬礼。

用风筝招引雷电的实验

开挂吗?以上履历还省略掉了诸如兴办图书馆、创建消防公司、创建火灾保险公司等“小事”。这简直是一个完美的人,在他的经历里,你挑不出一处污点。

富兰克林曾说道:“认为不做好人也可以成为伟人的想法真是大错特错,我敢保证人世间真正的伟人同时也必定是真正道德高尚的人。”

一个有强烈道德感的人,必定严于律己,也就能够有更多的精力求知问道。也许,这就是富兰克林的成功之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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