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辞退,员工不同意.该怎么办

如题所述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第三十六条、三十九条、四十条对企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有明确规定,你可以百度下对照自己的情况是否都在其中。如果是,如果不是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其它条件下的解除企业需支持经济补偿。如果不是,你可以申请仲裁,要求企业不仅需支付非法解除的经济补偿,还可以恢复劳动关系。只是,一旦到了这个地步,你回到原单位工作,也会是举步维艰的工作环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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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7-07
如果公司没有理由也不应该辞退你,那么在和公司商量无果的情况下,就劳动仲裁,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赔偿你。
第2个回答  2017-07-07
如果劳动合同到期、依据劳动合同法提前一个月予以书面通知或者予以一个月工资替代的,你就没有办法不同意。否则就是经过社保局下属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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