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对方不配合过户我该怎么办

如题所述

当事人可以持住房买卖合同,身份证,付款凭据等,到住房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
当事人可以在胜诉后,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单方过户该住房。
《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十五条
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合法建造房屋、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房屋所有权,权利人转让该房屋所有权或者以该房屋设定抵押权时,应当将房屋登记到权利人名下后,再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或者房屋抵押权设立登记。
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予以办理。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应当在房屋登记簿上记载基于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予以登记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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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3-07

二手房买卖中卖方不配合过户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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