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脚踝骨骨折,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5.10十级”规定:“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职工工伤致脚踝骨骨折,至少可以评定为十级伤残,工伤职工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按鉴定级别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按人社部‘卫计委《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