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后离职和不离职各应有哪些赔偿

工伤鉴定后离职和不离职各应有哪些赔偿

工伤待遇主要由这几部分组成: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离职(也就是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就可以要求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不离职就没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法律分析
离职和工伤赔偿并不矛盾,你在工伤认定后必须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赔偿申请,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后可以辞职。首先要明确一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在职的时候就可以领取,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在离职的时候才能得到。辞不辞职与亏不亏没有直接关系,辞职有辞职的补偿,不辞职有不辞职的待遇。即使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与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不辞职也同样存在着,只是距法定退休年龄少时会相应的减少,除非工伤者在就业上的本事很大,一般不要为了就业补助金而辞职。二、工伤补偿相关规定。如果认定是工伤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医疗、康复和辅助器具费用:政策规定范围内的实报实销。伙食、交通、食宿费:市内住院伙食补助按本单位因公出差标准70%发给;转外住院的食宿、交通费按本单位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工资、福利及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不变,停工留薪期不超过12个月,特殊情况经鉴定后,延长期不超过12个月。生活不能自理的,护理费由单位负责。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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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4-05
工伤待遇主要由这几部分组成: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离职(也就是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就可以要求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不离职(也就是与单位继续签订或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就没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这个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只要退休前与单位解除合同的就可以要求,如果一直干到退休,那么这个钱就没有了。
两者就这点区别。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06-18
离职和工伤赔偿并不矛盾,你在工伤认定后必须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赔偿申请,因为有诉讼时效限制的,所以不要和公司耗,那样对你不利。
第3个回答  2017-04-05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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