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找保险代理人 :现在大多投保人是通过保险代理人购买保险产品。这一好处在于,保险产品是较复杂的产品,一旦签约,就意味着将终生的保障托付给了保险公司。但保险产品有不听糊涂,听了更糊涂的特征。大多投保人只有通过与保险代理人不断地沟通与交流,才能选购到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
在这样一种双向选择的过程中,投保人不能只听保险代理人的一面之词。保险代理人是代表保险公司向投保人推荐保险产品,虽然保险代理人根据投保人的需求设计保单,但在这过程中,投保人不能一直处于被动当观众的角色,而是要根据自己的家庭状况,选择适合自身的保险产品。
2、自己供职的单位:如果自己单位有替员工买商业保险,一定要参加。特别是有些单位替职工买的保险产品(养老、投资、年金),单位与个人保费各有所交,到退休时可取回。从保障与投资角度讲看,还是相当值得的。
3、银行与邮政局的保险产品:投保人如果保障型产品尚未购买,一般建议是不买为好。因为银行与邮政局的保险产品以投资类为主,保障是全残与身故,且投资的回报是不确定的,风险较大。
在保险公司买保险,例如三大保险公司,中国人民保险,中国平安,太平洋保险的保险都可以购买。
买保险的注意事项:
1、60岁以上的人,只能买意外险!
2、50岁以上的人,必须体检!
3、40岁以上的人限额!超过额度必须体检!
4、无论年龄大小,只要患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癌症,神经系统疾病的人都会被拒保!
5、无论您几岁,有过住院史就要体检,公司还要核保,有可能要增加费用。
6、年龄越大,保费越贵,保的时间越短!
保险公司在核实了客户的体检报告后,发现客户的情况并未增加客户的健康风险,保险公司会给出正常投保的结论,这是最好的结果。
保险公司在核实了客户的体检报告后,发现客户的情况增加了以后罹患重疾的风险,但还在可以承受的范围内,这时通常给出加费的结果。加费的比例在5%到30%左右。
保险公司在核实了客户的体检报告后,发现客户的某一部位或器官罹患重疾的风险很大,不过其他的器官还好,这时通常给出除外承保的结果,也就是说除外的器官发生重疾,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而其他器官所发生的重疾仍在理赔范围之内。
扩展资料:
保险的作用:
1、保险必须有风险存在。建立保险制度的目的是对付特定危险事故的发生,无风险则无保险。为了应用大数原则,有可能受益的风险不在可保范围内,因此商业保险机构一般不承保此类风险。
2、保险必须对危险事故造成的损失给予经济补偿。所谓经济补偿是指这种补偿不是恢复已毁灭的原物,也不是赔偿实物,而是进行货币补偿。因此,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必须是在经济上能计算价值的。
在人身保险中,人身本身是无法计算价值的,但人的劳动可以创造价值,人的死亡和伤残,会导致劳动力的丧失,从而使个人或者其家庭的收入减少而开支增加,所以人身保险是用经济补偿或给付的办法来弥补这种经济上增加的负担,并非保证人们恢复已失去的劳动力或生命。
3、保险必须有互助共济关系。保险制度是采取将损失分散到众多单位分担的办法,减少遭灾单位的损失。通过保险,投保人共同交纳保险费,建立保险补偿基金,共同取得保障。
保险的分担金必须合理。保险的补偿基金是由参加保险的人分担的,为使各人负担公平合理,就必须科学地计算分担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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