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司法拍卖房子限购吗

如题所述

你好
北京房地产调控继续出招,【重磅】又来了!

为进一步严格执行北京市的限购政策,近日,北京市住建委、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规划国土委三部门明确,将住建部门对竞拍人购房资格审查纳入本市司法竞拍流程。

这次限购新政依然是堵漏,也就是说过去不限购的“法拍房”,现在被纳入了限购范围。

所谓“司法房产”,是指遭法院强制执行的房产。北京市相关部门此次明确,法院竞拍房产为纳入本市限购政策范围内、且竞拍方为自然人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视同自然人),要求竞拍家庭或个人符合本市限购政策。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向住建部门申请审核其购房资格,审核通过后法院方可向其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各区不动产登记部门依据《通知书》按规定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也就是说,将来“法拍房”的竞得人,先要和一般购房一样,向提交购房资格审核,审核通过了之后,才能拿到法院的相关通知,才能去不动产登记大厅办理产权登记。
  
据了解,以往拍卖前,法院相关的网站上会公布拍卖公告,一般法院是将房产委托给拍卖公司,拍卖公司再公开竞买。在实际操作中,对于司法拍卖的房屋,不受限购的限制。
  
北京:因“3·17”新政无法进行的交易 不承担违约责任

此外,此次北京住建委等三部门明确,因“3.17新政”影响导致商品住房交易无法进行的,法院依据双方举证判定解除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
  
据介绍,北京市住建委、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规划国土委此次召开会议还明确说明,对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以按揭贷款方式付款,且买受人能够举证其确因调控政策出台导致首付款比例提高、无法支付首付款项,因而无履约能力的,其以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为由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返还收受的购房款或者定金的,法院可以支持。

  
过去此类物业潜在的购房者主要有两类

第一类是受限购政策的影响,部分购房者担心房价上涨,所以会积极去接手此类物业。第二类是善于发现低估的物业,尤其是部分司法拍卖房的物业配套和单价等都具有较好的优势,所以也会积极认购此类房源。目前此类政策下,此类住房交易的门槛快速提高,市场交易下滑也是可以理解的。
  
由于此类住房的交易也需要走资格审核这样一个环节,所以实际上此类住房的交易也增加了交易的成本。

另外法院对于此类住房的交易,只负责交易事宜,但是否能够如期交付房屋等,这个并不负责。换而言之,若遇到“老赖”,那么此类住房交易实际上风险就会很大。所以类似政策出台以后,对此类物业交易是否是值得的,自然会犯嘀咕了。

从宏观方面来看,北京此类政策说明目前在限购执行方面正积极堵漏,这样做也是为了让限购政策得到更好的执行。或许此类政策会在全国限购城市得到模仿,进而影响司法拍卖住房的交易价值。当然或许也使得部分司法拍卖住房变得无人问津。
  
另外,从政策中可以看出,若因为首付款提高导致购房能力下降无非履约的,实际上可以认为毁约是合规的,不用承担责任。这样做是对于买家的利益的保护,也防范目前出现各类购房纠纷现象的出现。
  
目前的政策导向十分明确,对于当前存在的各类限购漏洞,实际上都会有各类管制的做法。商住房的限制政策也会继续得到推广,而对于商业用房来说,目前还很难看到有管制的倾向,类似物业确实是有投资投机的倾向,但还不是楼市监管的重点。当然也不排除会查处部分资金,即从金融安全角度进行各类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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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7-15
第2个回答  2014-03-10
法院是不限购拍卖房产的。
但到当地房管局过户时,部分限购地区,如果你已有房产,在限购行列。房管局会受理过户后,停止过户手续,到你原房产卖出,不属限购行列时,才继续办理过户给你。
第3个回答  2019-06-28
北京司法拍卖房是否限购的规定如下:
1、法院委托拍卖是一种市场行为,涉及到买与卖,都适用限购令。
2、如果拍卖房产的人不符合条件,那么房产就不能过户。
3、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法院如果出具了《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那么这是一种强制过户的行为,各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一般都是配合,会准许过户。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9-06-28
北京司法拍卖房是否限购的规定如下:
1、法院委托拍卖是一种市场行为,涉及到买与卖,都适用限购令。
2、如果拍卖房产的人不符合条件,那么房产就不能过户。
3、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法院如果出具了《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那么这是一种强制过户的行为,各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一般都是配合,会准许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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