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读完《红楼梦》的读者都会对贾宝玉和林黛玉、薛宝钗三人之间的关系产生疑惑,既然有金玉良缘之说,宝玉又爱“木石姻缘”,那么为何不将两人都娶回家?林黛玉对与宝玉云雨的袭人都毫不介意,时不时打趣袭人“嫂子”,因此也应该不介意与宝钗共享宝玉,那么为什么这个想法没有实现呢?
许多人提出这样的设想,主要是基于一个观点:古代实行一夫多妻制,一个男人可以娶多个妻子。这种观点可能是近些年古装宫斗剧盛行,大家看惯了后宫女人的尔虞我诈,潜意识里认为这些“妻子”的地位都是平等的。
但事实上这种观点是完全错误的,古代一直实行的婚姻制度是一夫一妻多妾制,也就是说一个男人只能娶一个老婆,再娶的话只能是小妾。道光末年倒是有“平妻”之说,即娶两个或多个女人都是正妻身份,家庭地位也各自平等,又被称为“两头大”或“多头大”,又叫“对房”。但这种说法虽是当时清廷官方说法,但是民间对此不屑一顾,导致这种政策名存实亡,民间普遍认同的还是“一夫一妻多妾制”。
那么问题来了,宝玉如果同时娶了林黛玉和薛宝钗,谁来当正妻,谁又来当小妾呢?用我们今天“为了爱情没有什么不能牺牲”的观念,这个问题好像不难解答,但是放在古代,这件事儿的影响可就大了。
这里我们要提到高鹗续写的《红楼梦》第一百一十九回“中乡魁宝玉却尘缘,沐皇恩贾家延世泽”中提到了邢夫人要将贾巧许给外藩做小妾,结果藩王知道贾巧乃世代勋戚,便不敢娶进门,书中如是记载:
且说外藩本是要买几个使唤的女人,据媒人一面之辞,所以派人相看。相看的人回去禀明了藩王。藩王问起人家,众人不敢隐瞒,只得实说。那外藩听了,知是世代勋戚,便说:“了不得!这是有干例禁的,几乎误了大事!如今太平时候,谁敢这样大胆?”
从此处我们不难看出,古代对于身世显赫的女子是不允许当妾的,这点古代法律是有明文规定的。古代哪些女子有资格当小妾呢?平民白丁之女、妓女、丫鬟、戏子以及名门的庶出女子,这些身份的人地位低贱,只能用来当小妾,而看林黛玉和薛宝钗,跟这些身份简直是风马牛不相及,两人都是名门之后,一方面法律不允许,另一方面她们自己也没法自轻自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