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被抢劫犯强迫打开保险柜违法吗

如题所述

这种情况是属于紧急避险的情形,是不违法的。
紧急避险指的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一条 紧急避险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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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9-26
不犯法。
实施抢劫者肯定触犯了刑法,已经构成了犯罪,员工在被胁迫情况下,打开保险柜,系不得已而为之,这种情况下,将员工视同为共犯,不符合情理。
第2个回答  2019-09-11
您好!
鉴于这种情况,需要第三方客观因素判断。
如果有足够的证据可以证明,当事人确实是被胁迫的情况下不得已打开保险柜,那当事人是没有违反法律的。如果没有证据可以证明当事人是被抢劫犯胁迫的情况下打开保险柜,那就属于违法行为。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您。
第3个回答  2019-09-11
不违法,你这属于紧急避险。所谓紧急避险,我国刑法规定: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抢劫中,如果员工不听从他的意思打开保险柜,可能会危及员工的生命健康安全,相对于财产损失而言,员工的生命健康更重要,被强迫打开保险柜是紧急避险所需,不应承担法律责任。
第4个回答  2019-09-11
你好,抢劫犯违法,员工在逼迫之下打开保险柜属于不可归责的自保行为,不违法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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