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图书馆的服务指南

如题所述

★ 多元文化服务  多元文化馆  服务内容:收藏相关国家、民族的文献,以文献服务为基础,开展展览、讲座、沙龙、论坛等文化交流活动。实施“友好图书馆”项目,与国际友好城市图书馆、外国驻穗机构等合作开展交流活动。利用多种平台,举办多元文化主题的展览、讲座、沙龙、“多元文化月”等活动。  服务地点:北楼八层
家谱查询中心  服务内容:与世界上最大的家谱收藏机构——FAMILYSEARCH国际(美国犹他家谱学会)合作,提供全球范围内的家谱查询服务。  服务地点:北楼九层
语言学习馆  服务内容:提供国内各地方言、世界主要语言学习资源借阅和语言培训服务。开展常用外语培训,针对新居民开展粤语培训。  服务地点:南楼六层
★ 本土文化服务  广州人文馆  服务内容:收集名人、著名家族的著述、相关文献和藏书,保存和展示本土文化精华。设立“广州之窗”图书专架,方便不同文化背景的读者了解广州概况。开展经常性的名人手稿、代表性古籍和地方文化等专题展览活动。  服务地点:北楼九层
《广州大典》与广州历史文化研究基地  服务内容:《广州大典》是古代岭南文化形成发展变化的全纪录,大型地方文献丛书。研究基地将开发和利用文献资源,形成地方历史文化研究与交流的开放平台。  服务地点:南楼八层
广州非物质文化遗产常设展览  服务内容:与广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合作,常年举办广绣等展览以及非遗保护宣传咨询活动。  服务地点:负一层展览厅
★ 都市文化服务  休闲生活馆  服务内容:集中 “食在广州”、“美在花城”、旅游、汽车等主题资源,倡导现代都市休闲文化。  服务地点:北楼一层
★ 其他主题服务  创意设计馆  服务内容:提供创意设计文献借阅、作品展览、信息交流、设计实践等一站式服务。  服务地点:北楼八层 ★ 亲子绘本阅读馆  服务内容:为零岁至小学三年级的儿童提供绘本阅读服务,开展亲子阅读活动,实施趣味阅读项目。  服务地点:南楼二层
★ (分级阅读)悦读馆  服务内容:与南方分级阅读研究中心合作共建项目,为中小学生提供集图书、电脑、平板电脑、触摸屏为一体的阅读空间。  服务地点:南楼四层
★ 阅读体验区  服务内容:展示阅读方式与文献形态演变,感受新媒体、新阅读方式,提供互动式、场景式的阅读体验及交流空间。  服务地点:南楼一层
★ 信息技能学习区  服务内容:针对弱势群体提供信息技能培训服务,提高其利用计算机、互联网和图书馆数字资源的能力。  服务地点:南楼五层
★ 多媒体鉴赏区  服务内容:配备听音室、录音室、3D影院等设备设施,提供高品质影音鉴赏服务。  服务地点:南楼六层 ★ 普通视听资料区  服务内容:视听资料是最受公众欢迎的文献类型之一。新馆大幅增加可外借视听资料数量。  服务地点:北楼二层
★ 考试专题图书区  服务内容:提供职业资格、入职、自学、在职学习、留学等各类考试资料和相关信息服务。  服务地点:北楼三层
逢周三闭馆,节假日正常开放     国家法定节日开放时间:9:00——16:00 广州图书馆读者证分个人读者证、家庭读者证,读者只能选择其一办理。身份证或广州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可直接充当个人读者证。  一、个人读者证注册与办理  1. 持本人本地身份证、社保卡到馆注册。  2. 本地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持本人身份证,由监护人陪同到馆注册。监护人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并为子女的行为承担责任。  3. 持外地身份证的读者:  (1)居住本地:持本人身份证、广州的居住地址证明材料(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房产证明材料、社保卡、暂住证、近3个月的水费账单、电费账单、煤气费账单、电话费账单等,选其中任何一项)到馆注册;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由监护人持上述材料陪同到馆办理。  (2)非居住本地:持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护照、港澳台同胞回乡证等)到馆办理临时读者证;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由监护人陪同到馆办理(监护人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并为子女的行为承担责任)。临时读者证有效期60天。  4. 18周岁以下14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办理青少年读者证;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办理未成年人读者证。  5. 远程注册:本地居民可在广州图书馆网站自助注册或办理读者证,开通文献借阅功能。  6. 邮寄注册:本地居民将填好的广州图书馆读者证申请表和身份证复印件寄至广州图书馆总服务台(珠江东路4号,邮编510623),申请开通文献借阅功能。  二、个人读者证服务功能  基本(成人)借阅功能、青少年读者证、未成年人读者证均免押金开通。  1. 基本(成人)借阅功能:读者注册即开通此功能。  可外借中外文书刊及音像资料(不含少儿文献)共15册/件,其中,外文图书不超过3册、外文期刊不超过3册。  2. 参考借阅功能:读者交纳押金300元开通此功能。凭本人《广州市低收入困难家庭证》、残疾人证开通此功能,可免交押金。  (1)可使用基本(成人)借阅功能。  (2)可外借创意设计馆图书3册、期刊3册。  3. 电子阅读器借阅功能:读者交纳押金600元开通此功能。凭本人《广州市低收入困难家庭证》、残疾人证开通此功能,交纳押金200元。  (1)可使用参考借阅功能。  (2)可外借电子阅读器1台。  4. 青少年读者证:18周岁以下14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办理。  可外借中外文书刊及音像资料共15册/件,其中,外文图书不超过3册、外文期刊不超过3册、少儿图书和少儿音像资料不超过10册/件。  5. 未成年人读者证: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办理。  可外借少儿图书、少儿音像资料共10册/件。  6. 可外借文献均不含仅供阅览书刊。图书、电子阅读器借期31天;期刊、音像资料、创意设计馆书刊借期15天。可续借1次。  三、广州图书馆家庭读者证  3人以上(含3人)家庭可申请办理家庭读者证。  1. 持本人身份证、居住广州的外地身份证居民需提供广州的居住地址证明材料(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房产证明材料、社保卡、暂住证、近3个月的水费账单、电费账单、煤气费账单、电话费账单等,选其中任何一项)、含本人及其他2个以上家庭成员的户口簿或其他证明家庭关系的证件(出生证、独生子女证等)、家庭成员身份证到馆办理广州图书馆家庭读者证。  2. 家庭(成员不含未成年人)读者证可外借中外文书刊、音像资料(不含少儿文献)共40册/件,其中,外文图书不超过6册、外文期刊不超过6册。  3. 家庭(成员含未成年人)读者证可外借中外文书刊、少儿图书、音像资料共40册/件,其中,外文图书不超过6册、外文期刊不超过6册、少儿图书和少儿音像资料不超过10册/件。  4. 可外借文献均不含仅供阅览书刊。图书借期31天;期刊、音像资料借期15天。可续借1次。  四、读者证管理  1. 退证。经计算机核实无借书记录后,读者凭办证时的有效证件、读者证、押金收据(无押金者除外)办理退证手续。  2. 挂失。遗失读者证的,需及时通过电话或到馆办理挂失手续。未挂失所造成的损失由读者本人承担。读者通过电话挂失后,必须于一个星期内亲自到馆办理相关手续。  3. 补证。持身份证或广州社会保障卡开通借阅功能的读者,遗失证件补办成功后,需重新到我馆办理注册、开通手续。读者证遗失或损坏,读者需持办证时的有效证件和押金收据(无押金者除外)办理补证手续,同时缴纳读者证工本费5元。  4. 激活。临时读者证过期后,读者可凭办证时的有效证件、读者证办理激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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