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熟镇的发展规划

如题所述

发展镇村经济
围绕“三个翻番目标”,大力发展镇、村(社区)经济,提高生产发展水平,夯实新农村建设的经济基础。
1、提升工业集中区。突出工业主体地位,进一步强化镇工业集中区载体建设,增强吸纳能力,今后新办企业原则上必须进入工业集中区,提升工业集中度。“十一五”期间,工业集中区实现工业增加值年均递增25%以上,工业投入年均递增50%以上。到2010年工业集中区实现工业增加值占全镇工业总量的比重达90%以上,镇工业集中区实现工业销售收入达25亿元以上。
2、发展高效现代农业。加快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建设设施农业,今年新增设施农业900亩,到2010年,新增设施农业7500亩。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重点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到2008年,新增年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农业龙头企业3家。加快推进农村土地规模经营,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到2010年,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面积占总承包面积的40%以上。大力设施品牌战略,提高我镇农产品附加值,到2010年,全镇省级认定无公害农产品12个,绿色食品6个,有机食品基地2个,培育省级和省级以上农产品品牌5-6个。
3、加快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加强农副产品物流中心建设,鼓励发展农村综合超市,逐步实现农村商业网点的连锁化,农民购物超市化。到2008年,人口在3000人以上的村都要建成1个综合服务超市。
4、强化经济薄弱村转化。区政府实施新一轮三年帮扶计划,我镇要在薄弱村产业发展、项目引进、村级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出台相关政策方面给予全方位支持。根据计划,今年脱贫4家,明年脱贫7家,到2008年余下的15家脱贫,所有经济薄弱村年固定收入实现30万元以上。
农民增收
把农民增收作为核心任务来抓,大力发展个私经济、促进充分就业,拓宽增收渠道,切实加快富民进程。
5、实现农民充分就业。构建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推进充分就业。建立完善劳动力培训基地,加大农村劳动力培训力度。从今年起,每年培训农村劳动力800人次,转移农村劳动力1800人次。到2010年,转移农村劳动力接受培训率达60%以上,农村劳动力从事非农产业比重达到80%左右。
6、大力发展个私经济。认真贯彻落实“六放”方针,大力弘扬“三创”精神,促进农民创业,鼓励农村剩余劳动力兴办企业、从事个体经营。今年,农村私营企业、农民个体工商户分别新增70户、180户,到2010年新增农村私营企业300家以上、农民个体工商户750户以上。
农村保障工程
建立完善以养老保险、医疗保障、农村低保和扶贫济困“四位一体”的新型农村保障机制,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7、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加快建立以制度规范为基础、政府补贴、集体补助、农民个人缴费三方筹资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逐步提高农村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标准。在此基础上,积极推进农村各类企业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今年农村养老保险覆盖率达50%以上,到2010年达80%以上。
8、提高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障水平。继续完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稳步提高补助标准。今年群众参保率达90%以上;到2008年,群众参保率达98%以上。
9、完善农村社会低保工作机制。重点完善有进有出、动态管理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机制,切实做到分类施保、应保尽保。
10、健全农村社会救助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以低保为基础、专项救助为重点,临时救助、社会救助相结合的扶贫济困体系建设。继续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并由临时性转变为常规性,做到有一改一。加强农村敬老院建设,逐步提高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和供养水平,今年,全镇集中供养水平达60%;2010年达80%以上,集中供养水平应高于农村低保标准的50%。
康居示范工程
大力实施康居示范工程,加快村级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居住条件,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加快发展。
11、镇村建设规划全覆盖。加强以城乡规划为主体的空间规划编制工作,近期做到镇范围控制性详规全覆盖,3年内实现镇村布局建设规划全覆盖,镇村控制性详规全覆盖。按照“三集中”要求,加快小城镇建设,提升城市功能。
12、加快农民集中点居住区建设。对集中居住区进行统一规划,集中建设,农民新建住宅都必须进入集中居住区。今后征地拆迁安置原则上实行统一安置政策,不允许自拆自建。今年建成4个农民集中居住点,面积43202平方米;到2010年,每个村都有农民集中居住点,农民新建住宅进入集中居住区的比重达100%。
生态环境工程
科学规划,统一组织,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改善农村环境质量,保障农民身体健康,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推动农村走上生态发展道路。
13、以“三清”工作为重点,探索建立农村环境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大力开展以“清洁田园、清洁水源、清洁家园”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从今年起分三年完成村庄沟塘清理120面,清淤土方110万方。加大农业污染防治力度,实施科学施肥,减少土壤中化肥农药残留量,到2010年推广面积达80%以上。今年建成50个垃圾箱,逐步配备村(社区)卫生保洁员,到2008年,所有的村(社区)都要根据需要建立垃圾房,配备卫生保洁员。继续开展农村改厕工作。今年卫生户厕普及率达62%,到2008年卫生户厕普及率达85%以上,每个村至少建成一个公共厕所。
14、以“绿色江宁”建设为龙头,全面推进植树造林工作。今年新增造林造绿面积4000亩。到“十一五”期末,全镇新增造林造绿总面积达10000亩;新建和完善高标准农田林网25000亩,两旁植树40000株;全区沟渠路林网覆盖率达到85%以上,居住区林木覆盖率达到35%以上,居住区绿地率达到45%以上。
15、以“六清六建”为核心,大力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扎实推进“六清六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营造优质的农村环境。清理垃圾,建立垃圾管理制度,对居民散放垃圾进行集中处理;清理粪便,建立人畜粪便管理制度,对人畜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置;清理秸秆,建立秸秆综合利用制度;清理河道,建立水面管护制度;清理工业污染源,建立稳定达标制度;清理乱搭乱建,建立村庄容貌管理制度。今年完成7个村整治任务,到2010年所有村都要完成整治任务。
社会事业工程
大力推进人与自然、经济、社会的和谐共存与协调发展,努力形成与经济发展水平相协调、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相适应的农村新型社会事业发展格局。
16、努力提高农村教育水平。从今年秋季起,对农村低保家庭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免收杂费(含信息技术教育费)、课本费、作业本费、信息技术费、社会实践费、体检费。对农村特困学生继续执行“两免一补”(免杂费和书本费,在校住宿或代伙补助住宿费或伙食费)政策;2008年秋季起再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课本费。根据全市“农村幼儿教育发展”扶持工程的实施任务,用三年时间全面完成农村幼儿教育发展“扶持工程”的实施任务。“十一五”时期,全镇现有初级中学均建成省级示范初中。
17、完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改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设施条件,把村卫生室全部改建成社区卫生服务站,并根据服务人口数量要求,本着方便农民就医的原则,建立适当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深入开展卫生镇村创建活动。今年100%的村达市级卫生标准,到2010年,镇达到市级以上卫生单位,100%的村达市级卫生标准村,全面实现农村卫生现代化。
18、着力发展农村特色文化。“十一五”期间,全镇创建10个农村基层文化“四特”项目(特色文化项目、特色文化团队、特色文化家庭、特色文化标兵),今年创建3个。实施农村电影数字化放映“2131”工程,规范农村文化市场。扩大农村有线电视覆盖面,今年入户率达到75%,2010年达到85%。
19、加强农村社区建设。加快农村社区载体建设。农村社区办公和活动用房面积达600平方米以上,建有“一点、两站、两栏、五室”。“一点”:即全民健身点;“两站”:即社区服务和社会保障站、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站;“两栏”:即宣传栏和公示栏;“五室”:即警务室、文化(老人)活动室、图书阅览室、教育培训室和信访调解室。按照行政区划调整要求,适时开展村(社区)撤并、整合工作。
文明新风工程
扎实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农村文明程度,提高农民素质,促进农村民主管理,在农村形成文明向上的社会新风尚。
20、加强农村民主法治建设。积极开展“法治江宁合格街镇”、“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认真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各项制度和措施,进一步搞好村务公开,提高农村民主建设水平。到2010年,法治合格村(社区)达标率90%以上。到2008年,所有村都建成民主管理达标示范村,按季度实行村务公开,村民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满意率和重大村务决策事项村民参与率都达到90%以上。
21、加强农村文明建设。认真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通过多种形式的创建活动,构筑和谐家庭、和谐村组、和谐村镇。明年创建市级文明村1个,到2010年,达市级文明村标准的村总数达50%以上。推进农村科普工作,今年新增1个市级科普文明村(社区),到2008年,镇建成1个科普活动中心,到2010年,30%以上的村(社区)建成市级科普文明村(社区)。到2008年,百户家庭电脑拥有量达到20台以上。
22、强化农村人口与计生工作。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全镇计划生育率稳定在98%以上。继续完善和全面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制度和计划生育公益金制度。
23、保持农村社会稳定。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平安村镇”创建带动乡风文明。今年,全镇平安村镇创建达标率40%,每年递增10个百分点,到2008年达60%以上。建立健全农村矛盾调解机制,有效化解人民内部矛盾。今年民间纠纷调解率达98%,调处成功率达95%,到2010年万人刑事案件发案数不超过33件。
示范带动工程
24、加快新农村示范点建设。按照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考核办法和评价体系要求,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点建设,树立一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先进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带动效应。同时制定激励政策,对达到建设标准的示范点给予一定的奖励和扶持。今年,建成镇级新农村示范点1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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